胡文琦/前國民黨發言人
一碼歸一碼的「就事論事」,筆者既然不支持也不認同「台灣獨立」,想當然爾的邏輯,就當然也不會認同「香港獨立」,然而,即便「個人意識形態」與「國家主權觀念」如此,卻對日前親共港媒《大公報》6日點名我中研院學者吳叡人違反香港《國安法》,指其去年底獲得香港記者協會「人權新聞獎」的評論「鼓吹港獨並涉嫌顛覆政體」,成為台灣第1個被點名「觸法學者」的做法頗不以為然。對此,吳叡人則表示,此舉不僅針對個人,且要清算主辦獎項的香港記協等組織,中研院則發出聲明表示,無法認同港媒,也呼籲「學界」一同維護民主人權云云。
據悉,《大公報》6日用全版面刊登《記協無視法紀、煽「獨」撐暴》的相關報導,指出香港記協、香港外國記者協會(FCC),以及業已撤出香港的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所舉辦的「人權新聞獎」,其中獲獎者吳叡人的「作品」鼓吹港獨卻竟然獲獎,此外,《大公報》更找來香港的退休法官與法律學者們,指涉學者吳叡人「在台灣出版」的評論違反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罪」與「分裂國家罪」,更直指獎項的主辦方也犯下「煽動意圖罪」,同時並扣上「抹黑港府」等6宗罪等等,認為可處10年以上徒刑。
坦白說,《大公報》真的是「撈過界」的「表錯情」了,暫且不論媒體身為「無冕王」所該有的「理性監督」政府職責不說,他的「評論」係基於學者身份與「學術自由」的研究堅持,即便他的「港獨論述」再怎麼刺耳與令部分人等不舒服,那都是他所該享有的「思想與言論自由」範疇。套句政治學上老生常談的術語來說就是,「我不認同你,但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而更進一步來說,果若《大公報》真認同「反港獨」的立場與理由的話,那就更應「以理、以情」的「適格論述」,乃至是更為直接人性需求的「經濟理性」,來「說服」應支持「反港獨」的原因,而不是大剌剌地只會「扣人紅帽子、穿小鞋」,甚且還對「在台灣出版」那種明顯「長臂管轄、管過頭」的詭異指指點點。
然而,就在理解並捍衛我學者吳叡人「說話的權利」時,筆者也要同時大聲告訴蔡英文總統與民進黨中央,我是「中國人、山東人也是台灣人、台中人」,筆者支持海峽兩岸人民在國父孫中山先生所創立「三民主義」下的民主、自由、平等與均富條件下,「完成海峽兩岸的終極統合」,這樣「會令綠營『不開心』」的言論,在妳的任內應該也不用道歉?不可以公開鼓吹吧?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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