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凱曦/資深財會經理
根據財政部統計,日前公布累計今年前11月全國稅收約2.71兆元,金額續創新高,年增率21%,為全年預算數的111%,稅收不但提前達標還大幅超徵。財政部上修全年稅收超徵將達3,800億元,超徵絕大多數為國稅及中央稅,累計前11月實徵淨額,所得稅年成長26%,營所稅年成長48%。期交稅成長42%,證交稅年成長94%,創下史上最長成長周期的紀錄;全年將突破5,000億元。預計明年更可能進入「稅收3兆」的新時代。
今年新冠疫情嚴峻,對經濟有相當的衝擊,但政府對超徵引以為喜,這對人民是稅負增加的痛苦,也代表國人今年的租稅負擔比去年增加了4,720億。鄰近的新加坡、香港、韓國都有將超徵還民的實際作為,超徵本該還財於民,這是天經地意,也可解民之苦。
日前李貴敏立委質詢財政部查稅的稅務獎勵金應該被廢掉,為何現在還存在沒有法源的稅務獎勵金?監察院也曾糾正,官越大分越多,稅務獎勵金是濫開稅單的禍首,長官一心追求績效,命令基層去開單,造成超徵及稅災哀鴻遍野。「被消失」的第五項公投—廢除稅務獎勵金,才能根治扭曲的稅務亂象。
12月17日總統令頒布稅捐稽徵法增修,不得不讓人懷疑台灣真的解嚴了嗎?為何戒嚴時期的稅務檢舉獎金,竟從行政位階低的作業要點「暗度陳倉」登上稅捐稽徵法,稅法修法真的越修越歪了!政府課錯稅,原本退還沒有期限,現在改為15年期限,等於是機關有錯只要故意拖15年,就可以賴帳不還,老百姓會活活被拖死。
訴願原先要先繳二分之一否則將遭強制執行,現改為先繳三分之一,意思就是你收到一張烏龍稅單1200萬,要訴願就要先繳600萬,現在改成先繳400萬,人民本就有尋求救濟的權利,財政部規定如此高的比例,完全就是違憲!在美國訴願只要60元美金,而台灣卻是全世界獨一無二的強盜行為?!
台灣有幾百萬的稅災戶,政府這麼多不符人權的規定,讓很多人求助無門,賦稅人權不但沒有進步,政府還讓我們台灣賦稅人權倒退嚕,這麼多年我們沒有看到財政部有改進,當官要有良心,這麼低標的要求都達不到的話,那麼我們台灣要談得上人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不管你是不是稅災戶,我們每個人都應該關注這個與我們息息相關的問題,督促政府建立優良的稅務環境,讓台灣成為落實保障賦稅人權的國家。
新聞照來源: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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