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力/退休教師
今年汽(機)車使用牌照稅開徵時,高市稅處納保官「駐點」監理所與民有約,乍看之下以為納保官進駐監理站,專為汽機車繳納牌照稅者提供專屬的服務,這是要讓百姓落實繳稅呢?還是百姓有延遲繳稅,或漏繳其它稅,讓課稅高手的「納保官」要加課、加倍罰!心中不免充滿著疑惑!這個「納保官」不是「納稅人權利保護官」吧!應是「國庫補鈔保護官」吧!或是「稅務獎勵金保護官」吧!
其實,百姓的稅務問題尤需要協助解決,有的百姓只是忘了、或是長年在外工作而錯失繳稅,就被開罰好幾倍的稅額,甚至有的百姓被限制出境,錯失賺錢補稅的時機,國稅局不給通融有補稅的機會,反而派出「納保官」用最嚴厲的手段保護人民,最後聯合行政法院作出符合國稅局答辯書結論的判決書,國稅局再聯合行政執行署查封、拍賣人民的財產,讓百姓感受不到保護人民的《納保法》,也不會期望「納保官」保護人民!說穿了,「納保官」是保護國庫、保護財稅官員、保護獎金。
為了增取自身的權利,不惜訴願、上法庭,結果又卡在行政法院的「官官相護」,百姓的希望就斷送在行政法院,再加上又有稅務獎勵金的誘惑,難怪幾乎都是百姓敗訴,就算是百姓勝訴,稅吏人員也不會被處罰,還可隔年再重新開稅單,將百姓再折磨一次!
行政法院司法官的違失情況比其他法院嚴重很多,是專業不足還是官官相護的結果?值得警惕的是,行政法院的法官不要僅憑國稅局提供的資料,就做為最後定讞的依據,因為不適任法官的剋星《法官法》,已正式上路執行為民除害的任務了。《納保法》已實施六年多了,處處自曝其短的稅務專業法官,行政法院稅務專業法官產生過程讓人失望,更令人懷疑其專業能力!
當前台灣最大的問題是民眾對政府的不信任,無論是行政單位或司法機關,打假球居多,納稅者保護官球員兼裁判,不保護人民卻保護官;財政部訴願委員會被外界批評都是「自己人」行政法院勝率趨近於零,法院乾脆關門,打官司改用「擲茭」,省了法官薪餉也省了律師費,人民也許有一半贏的機會,也不用發獎金了,這對百姓來說是一大德政啊!
納保法規定設置納保官,無法公正面對同事或長官犯下的錯誤,形同打假球,「球員兼裁判」、「請狼牧羊」,把《納保法》從好法變成惡法,人民從希望變成失望,應先廢掉《納保法》,再廢掉只會戕害人權的國稅局,及革除只會判人民稅案百分百敗訴的法官。稅務行政救濟程序有必要通盤檢討,打掉重練,改革必須著重公平正義,如何避免政府打假球的現象,方能重建民眾對政府的信任度。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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