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問/退休公務員
立委陳椒華近期質詢陳建仁,她7月19日詢問吹哨者保護法等相關法案,當時說:還在研議,現在已經過了2個月;對此,陳揆回應,還在研議中;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揭弊者保護法已經召開4次審查會,日程需尊重行政院指示。陳椒華質疑,2016年司改國是會議共識做的決議,不需要再太多研議,「只有民進黨不想過的法案,沒有民進黨過不了的法案?」陳建仁則說:「不對,因為在揭弊者保護法的部分,跨部會協調中也有請教專家學者,中間還有一些爭議。」令人吶悶,法務部在研擬吹哨者保護法草案時,就已邀請學者專案討論,以此理由塘塞令人不解,且2016迄今已七年,法案仍懸而未決,也太沒效率了。
行政程序法第一條開宗明義規定,政府為提高行政效能而制定行政程序法,但制定吹哨者保護法卻反其道而行,如何對人民交代,政府應退一步想,如果凡事公開、公正及透明,就不怕檢舉。試問:對於無吹哨者保護法,而觸法者多麼不公平。筆者過往在公部門從事法制作業,深知研擬法案多係參考外國立法例,該法怎會遲遲無法送出行政院大門,難道有關言之隱嗎?
吹哨者保護法制是「反貪腐」的核心,第一次的「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國家報告」,早已對國際審查委員承諾表示,正在研議《吹哨者保護法》。但四年後的第二次國家報告,依然是還在研議!沒有任何實質進展!
選舉是端出牛肉,靠椿腳打天下的時代已落伍,完全執政的民進黨七年多來,有端出什麼關係人民的法案呢?舉目望去多是組織改造法案,如行政院資通安全處改制升格為「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農委會升格為農業部,升格的結果主管是原班人馬,官越升越高,且編制擴充,有別以往馬政府時代,每年人事部門都要提精簡員額報告,擺在眼前的官場現行記是分贓現象。
政策之執行靠制定法案,既共識制定吹哨者保護法,就有其迫切性,如投鼠忌器,如何成就大業?
照片來源: 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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