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公司秘書 /莫言
台南市立美術館的「亞洲的地獄與幽魂展覽」在6/25日開展隨即爆紅一票難求,但近幾年行政執行署的撩妹金句「我得查封你的愛,杜絕移情別戀的風險」、「我不只要扣押你的財產,還要扣押你的心」、「限制你出境,只允許你住在我的心裡」、「愛你,就一定會執行到底」更讓人覺得不寒而慄,恐怖指數遠超過地獄展,甚至以「抓交替」莫須有的方式執行到底。
近日網路一則影片【國稅局「抓交替」莫須有的稅一追三代】引起筆者注意;慘遭天上掉下來稅單的 Candy,因父親生前名字被當成股東人頭,一張從天而降1600萬的稅單,讓她差點家庭破碎、失去活下去的勇氣。她去行政執行署請求列出欠稅清單,書記官說每次金額都會不一樣喔!而且越變越多;她打電話到總署詢問才得知,每個分署的手續費、規費都不一樣,總署並不干預只坐收總結回報!她到國稅局調閱該公司申報資料,稅務人員竟說,資料只保存七年,早就已經銷毀!那麼,國稅局到底是依據什麼開出追稅欠稅的稅單?如果要訴願,當時是要先繳一半稅額,也就是要先拿出800萬元,否則帳戶就會被凍結,房屋會被查封拍賣,甚至管收限制出境。一張莫須有的稅單一追三代,誇張行徑豈不比鬼還可怕?
會計師表示,Candy的案件是公司負責人過世其家人拋棄繼承,稅捐稽徵機關將有限公司全體股東認為清算人,講句白話就是「抓交替」。書記官說欠稅的金額每天都不一樣,以及執行署回覆各分署說各分署手續費規費都不同,這中間就是大有問題,難道這些執行單位要從中抽頭嗎?針對因政府機關錯誤,致使納稅義務人冤枉溢繳稅款部分,最新稅捐稽徵法修正第28條退稅請求權從原本無期限規定改為15年,溢繳稅款屬於政府在公法上的不當得利,政府應當退還沒有理由占納稅人的便宜,基於租稅法律主義之精神,錯誤的課稅本來就應該返還人民。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被稱為「全台最大合法討債公司」,自2001年1月成立統計至2021年11月30日止,總徵起金額已超過6000多億;2020年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高達1431萬件,這樣的天文數字不得不懷疑其中有多少類似的莫須有稅單。如補習班主任吳沛純原想買下補習班卻沒買成,但國稅局卻將補習班所欠的160萬稅款算在她頭上,即使她進行稅務救濟,行政法院判她勝訴,國稅局仍卻一再重新開出稅單;從1997年開始她不但得了憂鬱症、自殺兩次、罹患癌症,連救命的保險金都被強制執行,依然訴求無門,這又是一個典型「抓交替」的追稅手段,但稅災戶的悲慘人生又豈止於此?
人民與國家機器的對抗,除了武器不對等,再加上行政法院的法官不做終局判決,不被重視的賦稅人權,經過漫長的行政救濟,最終卻只能無語問蒼天。筆者不禁要問力行轉型正義的執政者,稅災戶的悲歌何時方能止歇?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