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7電信業者共設「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 民眾申訴可打電話、網路填單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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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7電信業者共設「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 民眾申訴可打電話、網路填單
國內7電信業者共設「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 民眾申訴可打電話、網路填單

匯流新聞網記者王佐銘/台北報導

由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台灣固網、台灣之星、亞太電信、遠傳電信、新世紀資通等7家公司聯合成立的「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於7月1日掛牌運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未來民眾若遇到電信消費爭議,除了可以直接向業者客服申訴,也可以撥打0800-034-580服務專線處理或上網填寫申訴單,期盼藉此提升電信業者的服務品質。

NCC日前決議,依《電信管理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經認定的電信事業,包括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台灣固網、台灣之星、亞太電信、遠傳電信、新世紀資通等7家公司,應共同設立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

本月1日,「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正式掛牌,除了NCC委員孫雅麗、林麗雲、王維菁,以及兼任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理事長的中華電信董事長謝繼茂、台灣大哥大及台灣固網總經理林之晨、台灣之星總經理賴弦五、亞太電信董事長陳鵬、遠傳電信及新世紀資通總經理井琪皆現身力挺。

NCC委員孫雅麗表示,經調查後發現,國內使用行動通訊門號已經來到2,929萬戶,行動通訊的普及率高達124%,顯示台灣人不只人手一機,甚至一人多機。但NCC也發現,民眾針對行動通訊的消費申訴案件也日益增加,當中又以連線品質、申裝異動以及客戶服務最多,因此NCC特別以《電信管理法》指定7家業者共同成立「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希望透過這個機構,可以提供消費者更快速、更適當的回應與妥善的處理。

同時,孫雅麗也強調,未來NCC會持續督業者善盡客戶的服務,減少消費者與電信業者之間的溝通障礙,強化消費者對電信服務的信心,增加業者資訊的透明度以及營造電信服務的友善環境。

「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有設立多種申訴方式,民眾欲消費糾紛可撥打0800-034-580專線,也可透過網頁(https://tcmc.tw/)填寫申訴單,不過電消中心僅處理金額小、數量多的消費爭議。若不滿意處理結果,則可尋求進入調處階段,以簡易、迅速、非訟的方式進行調解;若消費者經過申訴,與業者間仍存有爭議,且電信服務爭議金額超過2千元以上,可於收到申訴處理結果日起30日內向中心申請第三階段的調處服務;但若對調處結果仍不滿意,則可拒絕調處結果,逕自循其他管道解決消費爭議,而NCC也會再遇到重大緊急的的消費爭議時出面處理。

照片來源: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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