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洛/退休老師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歷年對臺灣司法公信力的民調數字大都維持在20-33%,顯現不管哪一個政黨輪替,人民不信任度都高達六、七成。如果法院判決不符人民公義的期待,人民自然對司法不信任,當然希望司法改革。陳志龍教授即說,臺灣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度很低,其實就是法官不找真相,沒有理性科學的證據判斷邏輯,沒有客觀公平的解決規則,司法沒有做出公平審判,所以人民對於司法非常不滿意和失望。
司法獨立是一個國家制度化的重要指標,亦即司法案件,應依法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脅迫。歷史長河一路走來,現今執政者若還是集權於一身,掌控所有權力,總統握有司法人員提名權,隨時可召見大法官,會希望司法改革嗎?有可能司法獨立嗎?我想官員只會揣摩上意、依照高層的意思做做樣子,司法若仍為特權所用,作為政黨統治的工具,可說是嚴重槍殺了司法!看來人民還要繼續為督促司法改革、捍衛法治人權努力,為自己與國家闖出一條明路。
回溯台灣歷史,從威權戒嚴到現在,前人用鮮血與生命對抗專制統治,人民每踏出一步,都是與威權抗爭、和白色恐怖搏鬥,隨時可能失去自由、財產和生命。現在好不容易換來表面的民主自由法治,如果人民仍受到司法不公的侵奪加害,當事人失去了對法官的信任,社會失去了對司法的信任,使民眾感覺審判是在“演戲”,那法院就只是衙門刑部,台灣就不算真民主,依舊和集權獨裁國家沒什麼兩樣。
退休法官袁從楨指出,在以前法治是朝廷政府用來管人民,其實真正精神應是民意機關立法來限制政府不能越法才對。台灣司改是大眾所思所想,既企盼又焦慮,司法保障法治人權,攸關民眾權益,是解決社會紛爭的最後一道防線。國人莫不高度期待臺灣司法能有所作為,但願不是流於喊口號耍嘴砲,致司法改革變成心盲、權盲、法盲的泡影。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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