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胡照鑫/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委會連續召開證券交易法修正公聽會,讓台灣存託憑證(TDR)爭議受各界矚目,在投資圈也引起討論。財經專家賴憲政和黃世聰都在臉書針對此事發文,認同立委主張TDR立法有缺漏,因為沒有明文入法,造成法院實務認定買賣TDR違反證交法,導致數起冤獄。
賴憲政認為,民眾買TDR就是想賺錢,想賺錢有什麼錯?政府開放金融商品,法規卻沒有配套,造成多位投資人被判刑入獄,甚至有人因此被判刑18年,「這也太狠了,殺人放火都沒判這麼重,民眾也太冤了!」他認為許多法界學者專家才一直呼籲要修法,尤其是人權協會更是奔走,希望避免無辜民眾再遭入罪。法律不明,就言不正、名不順,怎麼可以用說不清楚法律責任及能否適用的商品,來認定買賣的民眾違法?
賴憲政指出,當初承辦的教授說得很清楚,被視為核定TDR的第900號公告發布時,國內還沒有發行TDR,國內還沒有台灣存託憑證存在,TDR直到民國87年才出現,怎麼可能民國76年的900號公告會預知11年後出現的金融商品,這是未來商品未來法令?所以要趕快修法才是。
另一位財經專家黃世聰同樣也參與這個熱門話題,黃世聰臉書發文表示,2008年6月政府鬆綁TDR政策,民眾搶進買賣,後來發生TDR之亂,政府出手干預降溫。但TDR爭議不斷,法界認為金管會始終欠缺明確規範,由於相關法律定位一直不清楚,沒有明文入法,民眾買賣後被司法侵害入獄,造成數起冤案,引起很大爭議,百姓何其無辜。
黃世聰表示,TDR這個連政府都說不清楚,法律定位不明的金融產品,民眾買了卻被判刑入獄。金管會應該積極面對修法問題,不然民眾投資沒賺到錢,還惹官司上身,只因為政府不作為,這根本是政府無能,害死百姓。
臉書網友也回應「法官不敢判殺人犯死刑,判這種的卻很狠,買個股票被判18年,也實在太衰了」、「法律沒寫清楚就抓人去關!那跟大陸還有什麼分別」、「政府應該都在忙選舉吧!人權算什麼」、「立委怕金管會嗎?為何不趕快修法?」「既然不清不楚,就該好好寫清楚,不然民眾不小心觸法怎麼辦?」「那就好好修法,寫清楚不就好了,這是立法院該做的事。」
新聞照來源:黃世聰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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