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曾經擔任「紀德級」驅逐艦蘇澳艦長的海軍前上校郭恒為被控在擔任通信系統指揮部指揮官時,2次與部屬聚餐,大家各自買單後,郭持發票去請領主官事務費後納入私囊,台北地院審理後依職務詐取財物罪判郭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所得共6117元沒收。可上訴。
郭恒為在108年涉案後即退伍,他被檢舉在職時,有5000元的主官事務費,而他請領一筆108年5月7日的牛排餐費4797元、一筆同年9月5日的麵館餐費1320元,都是造假。
海軍接獲檢舉後指揮憲兵調查,郭否認犯罪,辯稱他確實有和同仁參與這2次聚餐,麵館餐費有關請款,是用以填補以前自掏腰包買醬油的花費等,牛排費用請領後則發給同事。
不過,參與聚餐的證人指稱,2次餐會都是大家各自買單,郭恒為是在被憲兵約談後,才把錢繳回公庫。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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