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調查局資安工作站接獲情資指出「中華微視」及「兩岸頭條」等臉書粉絲專頁散布「日本為『台海突發狀況』預作撤僑準備,認台灣將踩踏中共紅線」等不實訊息,經蒐證後發現這些粉絲專頁與位在大陸、香港地區及在台灣設立的「中華微視股份有限公司」有高度關聯,14日動員搜索中華微視公司及蔡姓實際負責人住居所等4處所,查扣案關數位設備、電磁紀錄及公司文件等證物,並約談蔡姓負責人等6人及查證案關證人3人到案說明,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李宗翰偵訊後,諭令蔡男及其前妻張女等2人,分別以9萬元及5萬元交保。
調查局指出,「中華微視」及「兩岸頭條」等臉書粉絲專頁共同藉由社群平台對台灣投放內容爭議且參雜不實之訊息,企圖帶動社會輿論風向影響民眾認知;經資安工作站蒐證釐清,發現這些粉專與大陸、香港地區的「大陸微視網絡科技江蘇有限公司」、「香港中華微視有限公司」關係密切,於是報請新北地方檢察署黑金專組檢察官李宗翰指揮偵辦。
資安站經過濾相關人員電磁紀錄、帳記資料等多項證物,發現蔡姓實際負責人及其掛名公司負責人的張姓前妻等人,受陸方指示在台成立中華微視公司,經營多媒體相關事業,播送與推廣大陸微視及香港微視之影音項目外,另協助經營、管理臉書「中華微視」粉絲專頁及Youtube頻道等,轉貼分享外宣影片及貼文。
專案人員並查獲中華微視公司蔡姓負責人竟未經主管機關「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許可與大陸微視及香港微視具有中共解放軍退伍背景的宋姓董事長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約定由大陸微視及香港微視出資人民幣300萬元,以取得中華微視公司67%股權,以便推動陸方指示的業務,中華微視公司目前已收受陸方提供之人民幣50萬元資金,涉嫌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
調查人員更查知蔡員除中華微視公司外,另成立3間人頭公司利用循環交易虛開發票方式逃漏營業稅並虛增中華微視公司資本額,涉嫌違反稅捐稽徵法、商業會計法及公司法等罪,全案相關被告經檢方複訊後諭令蔡男及張女等2人,分別以9萬元及5萬元交保。
照片來源:調查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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