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傳出員警鬩牆鬥毆事件,1名保一總隊第五大隊蔡姓警員,拄著雨?一跛一跛的到新北市三峽警分局報案,提告另1名第一大隊吳姓警員涉嫌妨害公務、傷害及毀損等。這起警察告警察的事件,源自於34歲吳男疑不滿擔任駕駛的49歲蔡姓警員,檢舉告發他亂丟垃圾,氣憤下動手打人,甚至造成蔡姓警員左腿骨折等重傷。
保一總隊表示,第一大隊於案發後即與三峽警分局保持密切聯繫,以掌握後續偵辦情形,並已召開風紀評估會議,依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第28點第3項,提報吳姓警員為關懷輔導對象加強管考。
由於吳姓警員無視警察風紀,毆傷警備車駕駛員警,影響勤務運作,違反品操紀律情節重大屬實,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第8條第3項規定「違反品操紀律或言行失檢,影響警譽,情節重大」,予以記一大過懲處,以儆效尤。
據了解,上週四上午6時50分左右,保一總隊三峽營區的警備車蔡姓駕駛,正在為出勤整備車輛時,第一大隊吳姓學弟突然上車質問蔡姓警員,為何要檢舉他亂丟垃圾。二人一言不合,年輕的34歲吳姓警員竟開始動手打人,最後蔡姓警員不僅左腿骨折、頭部外傷、嘴唇挫傷,連價值約新台幣7500元的眼鏡也被打壞了。
不甘被打的蔡姓警員,當天中午12時40分,一跛一跛的來到新北市三峽警分局吉埔派出所報案,堅持提出妨害公務、傷害及毀損等告訴。保一總隊獲知消息,為遏止類似案件,也利用各種集(機)會與勤前教育,加強宣導員警相關風紀規定,並落實員警勤務紀律、生活、勤務之管理,嚴教勤管,要善盡督導考核責任。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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