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專題報導
台灣陪審團協會副理事長張靜表示,法界有些人濫竽充數,不夠格當檢察官。他笑說:「我們的國家官官相護、包庇極其嚴重。反正有人會包庇他們,大家互相包庇,外面的人根本莫可奈何。」
批惡形惡狀 應公開抵制
有關太極門案,監察院說侯寬仁涉八大缺失又如何?張靜坦言,前陣子他豁出去,公開地說要抵制侯寬仁,不讓他當檢察長:「若侯寬仁當檢察長,那會禍害啊!檢察長要影響底下的檢察官,尤其是剛出道的檢察官,影響他們未來的一生,太容易了。」
張靜覺得:「他的惡形惡狀罄竹難書!」他表示,周人蔘案裡面4個警察自殺,該案牽涉到200多個警察檢察官,最後真正判刑確定的沒幾個。他指出,侯寬仁現在居然能夠當廉政署副署長,代表他沒有受到應有的懲處:「因在司法界要懲處很難;記小過都難上加難,若被記過,大概這輩子都不要當檢察長,因為沒記過的人多,在挑選檢察長的時候,怎麼會去挑有被記過的人?法官、檢察官只要被記一個小過,這一輩子大概不要想當院長、檢察長。」
有權無責 法界官官相護
張靜說,檢察官、法官有權無責,做錯事也不必受懲罰,唯一會受懲處的是個人且非關乎職務的因素,例如新竹法官要助理幫他按摩、刮痧,就跟職務無關;上班跑去嫖娼、釣魚,都會受懲處,也跟職務無關;跟職務有關,會被懲處大概只有開庭態度很爛,其他職務上胡亂收押、聲押或起訴、凍結財產,大多不會被懲處。
張靜分析,法界官官相護造成了蔑視人權,人權算什麼?對他們來講,官權跟升官比較重要,能夠保住飯碗比較重要,才不會在乎老百姓的權益受損。他估算,台灣的恐龍法官應該有超過一半以上:「為什麼這麼多恐龍法官?因為不食人間煙火!毫無社會歷練,就是從家門、到校門、到衙門,正所謂的三門,三門法官也就是講恐龍法官!因為沒有社會歷練,沒有常識,人生經驗也不足,導致判出來不少恐龍判決!沒經驗還要去認定事實,憑良心講,很難!檢察官的情況也類似。」
張靜覺得侯寬仁好出風頭得不得了,他不遵守偵查秘密,去搜索時帶著媒體去,違反偵查不公開,他還會濫權羈押。張靜認為,如果要靠押人才會辦案,沒資格當檢察官:「你要不押他,而能夠把他起訴,把他定罪,你才有資格當檢察官。靠押人取供有什麼意思?」
追究違失 時效應該廢除
有很多監察院的報告,各行政機關鳥都不鳥它,張靜指出,只有一個辦法,就是把「懲處時效」全部刪除,不管幾年後,都可以懲處。張靜強調,法官、檢察官既然是終身職,不管是刑事時效或行政懲處的時效都應該永久,跟終身職相搭配才合理;不然現在常常懲處不到法官、檢察官,大案一下子拖過10年超過時效很容易。
張靜說,檢察官如果在偵查中有違法,等到1、2、3審,10年、20年過去了,超過時效,根本沒辦法追究;台灣的法官,檢察官有權無責,享受一切好處,幾乎不用負擔任何的壞處跟任何的惡果:「而這個惡果對我們來講是正義的實現,對他們來講要就是懲處他們!」張靜還說:「懲處時效不取消、官官相護,若還加上本位主義,司法界最老大。」
新聞照/影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攝、act1219.org、宜蘭縣政府政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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