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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假案製造機」怎能主導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

【投書】「假案製造機」怎能主導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 5

洪旻益/工程師

真理大學法律系吳景欽教授曾經發文指出,法務部正在籌畫將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升格改名為「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吳教授認為,依據2017年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其間所謂的司法科學機構,並無提及直接從事科學鑑定和鑑識的部分。但是籌畫中的「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既然是由原本法醫研究所轉化而來,那就必然會以司法鑑定為核心,甚至將原本的法醫鑑定,也擴及於刑事鑑識。這樣一來,除了機關名稱名實不符之外,更是將所有科學鑑識權力加以獨占化,明顯逾越司改國是會議的決議精神,不中立、沒有獨立性,也不符合社會的期待。

據傳,「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幕後的推手,就是當今的法醫所所長、前當紅檢察官侯寬仁。侯寬仁在擔任檢察官的時候,負責偵辦很多社會注目的案件。侯寬仁曾經起訴過前副總統呂秀蓮的國務機要費,呂副總統就抨擊檢方選擇性辦案、選擇性起訴,甚至偵辦該案的檢察官侯寬仁並未傳喚前呂副總統就直接起訴,結果機要費案造成共起訴呂秀蓮、游錫堃與陳唐山等十一人,五人獲緩起訴,謝長廷、蘇貞昌則獲不起訴處分。為何差異這麼大,難道又是侯寬仁作梗嗎?

呂秀蓮並質疑說她三次接受特偵組偵訊,但是卷宗內卻無法看到完整的筆錄,正因為部分的卷宗被侯寬仁以國務機要費為由機密封存,讓她無法行使正當的防禦權。根據媒體報導,侯寬仁以證人身份傳喚蔡素芳、連秋斐,偵訊中侯寬仁特別問她們,就二人交付發票給呂秀蓮是否知道,是用來核銷“國務機要費”,她們原本是說“不知道”、“沒有”,後來才知道筆錄記載應該知道的肯定用語和二人陳述真意似有不同。無獨有偶的,侯寬仁早年在偵辦馬英九總統特別費案時,也被一二審認定製作證人筆錄不實。由此看來,即便貴為總統之尊的國民黨馬英九、以及副總統民進黨呂秀蓮,都領教過侯寬仁檢察官濫權辦案、筆錄登載不實的陷害手法,更何況其他升斗小民只好被迫認栽,含恨跳河或舉槍自殺嗎?

筆者查閱1996年侯寬仁辦周人蔘案,起訴190多人,在媒體審判下繪聲繪影,調查期間就有4名警官自殺身亡,其中2位受不了跳河自殺身亡,2位舉槍自盡,最後官警被判有罪的僅有8位。侯寬仁如此濫用國家機器、踐踏人權的辦案經歷無人能出其右,但法務部竟然沒有將其移送法辦,反而屢屢讓侯檢一路從基層持續升官。

近日媒體報載,美國聯邦法官已經裁定,知名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博士在1985年某宗謀殺案的審判過程中,涉及捏造證據,必須負有責任。這個案子到目前為止,還不是一個最終的判決,但從這個案例來看,就彰顯出美國司法獨立的精神,即便誰曾經有多大的光環,不論誰過去享有「神探」的封號,是非曲直不容挑戰。

再回過頭來,看看最有可能的「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院長人選侯寬仁,在檢察官任內,他常常透過媒體辦案,也會利用媒體放話,一度被視為媒體寵兒,也被塑造成「司法藍波」的形象,不過,他所負責的大多數的案件,不是雷聲大雨點小,就是辦案品質欠佳,嚴重戕害人權。這樣一個「假案製造機器」,就應該要受到人民嚴格的監督,萬萬不可再讓他繼續敗壞官箴。

照片來源:監察院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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