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謙家園污水處理場未完工獲建使照 陳椒華:縣府違法發照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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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謙家園污水處理場未完工獲建使照 陳椒華:縣府違法發照

照片來源:陳椒華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時力立法委員陳椒華繼陸續踢爆新竹寶山鄉有謙家園社區的建商違法開發及破壞國土保安用地後,再揭發社區專用污水處理場和下水道系統恐尚未完成,縣府即發放建使照,涉嫌未經處理即排放廢水,違反環評法、下水道法及水污染防治法。她今(3)日邀中央地方相關單位現勘,釐清有謙家園污水排放涉嫌違規情形。

陳椒華指出,依82年通過的環評結論,有謙家園水體部分「社區開發應採分期分區開發方式,污水處理之設置必須於第一期建築物完成,請領使用執照前及應完工試轉,並依法申請排放許可證」,污水處理場未完工前,目前住戶的污水未經處理即排放已違反環評結論,且環評通過的是處理245戶社區生活污水,但建商卻超蓋至437戶,已明顯違反環評法。

他表示,有謙家園已有部分住戶遷入,且有172戶取得使用執照,但規劃做污水處理場的枋子坑段129地號迄今似未完工,也查無建照使照,新竹縣政府恐涉嫌違反下水道法就核發使用執照。依下水道法第8條及施行細則第4條及第5條,新開發社區須設置專用下水道,其檢附的專用下水道規畫設計圖說等資料需經主管機關核准始得施工,完工後經查驗合格才能使用,也規定社區內興建建築物,應於專用下水道完工檢驗合格後,始得核發使用執照,因此有謙家園目前已違反下水道法。

陳椒華又表示,10月底發現有謙家園污水下水道系統有管制編號,但卻登記在枋子坑段125地號,現為7-11有謙門市,且並非環保用地。本案污水場的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應為坊子坑段129地號才對。一個月前即向環境部反應此問題,擬確認是否系統登記錯誤,並索取有謙家園的污水處理場廢水處理許可證資料,但環境部一再表示在等新竹縣環保局提供資料。

二週前陳椒華再至有謙家園社區勘查,發現7-11門市對面的污水處理場下槽完全沒水,上槽則有不少水管堆在其上,看似未完工,也未操作處理。質疑有謙家園社區未依法使用污水場處理社區生活廢水,涉嫌違反水污染防治法。

照片來源:陳椒華

現勘前一日傍晚,環境部水保司方告知許可證為公開資料,才提供有謙家園的文件。但從資料看來,有謙家園僅完成7-11門市所在地號,號稱第一期,服務人口僅11人的污水處理設備,第二期幾乎空白、第三期服務人口2559人,迄今並無預定完成時間,似乎並未打算興建,恐已違反環評結論需先蓋好污水處理場的要求。她批評,新竹縣環保局簡直是裝死、毫無作為,環境部水保司轉述還稱12月去稽查時是正常運作。陳椒華呼籲請新竹縣政府政風處和監察院啟動調查,有關建設處和環保局是否瀆職違法核發使照,圖利建商。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表示,有謙家園污水未處理即排放,生活廢汙水直接排放到雙溪或客雅溪,且有謙家園污水場未完工,新竹縣政府就發放使用執照一事必須追究,如不廢止使用執照,公民團體依水污法第72條第1項可提起行政訴訟。

照片來源:陳椒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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