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針對太極門刑事冤獄案衍生而來的稅務冤案,包括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等近30個民團於司法節共同舉辦論壇,邀請司法學者、專家體檢台灣司法環境。學者專家齊批司法不認真平反人民所受公權力迫害,加害人竟升官,太極門税案20餘年無法平反,是台灣司法恥辱。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陳志龍指出司法對恣意的行政迫害,沒產生矯正功能。太極門受迫害,從1996年到現在,猶如把我國自由民主法治人權的船打破洞,因沒即時平反、補洞,導致洞越來越大,打洞的人竟獲利得到獎金,但在船上的人卻要共同承受迫害。他強調:「太極門案絕對非個案,是司法的恥辱。」
學者專家也提到由太極門案衍生出來的919竹北黃姓志工媽媽事件,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暨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表示,司法院在今天慶祝司法節,而高等法院刑事庭也宣判駁回黃姓志工媽媽自訴前新竹縣竹北分局長謝博賢發布不實新聞稿的公然誹謗案。這二者相對照,根本是司法節最大的諷刺,司法對被害人千刀萬剮,而加害人謝博賢還可升官。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鄧衍森表示,每年慶祝司法節都沒有感覺到它改善人民的痛苦,實在讓人非常沮喪。司法公平是最基本的條件,還有要保護人民權利免於被侵害,也是司法良心應該要去做的事情。
前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兼庭長袁從楨律師表示,太極門案極可能是被一個滿是成見、自以為是又自認是正義之神的人辦出來的。一個理想的法官除了清廉還要明白,如果對人性、人生的艱難沒有體會、對社會實況認識不足、對很多事理的判斷違反常識,照樣是恐龍法官,傲慢、自以為是正義之士,照樣做傷天害理的事。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吳志光則質疑,為何行政事件再審時間是五年?本來沒有五年的限制,是後來加的。刑事訴訟沒有五年再審期限,感覺好像只有刑事案件才有冤案,行政事件就不叫冤案?
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副教授、前法官林燦都表示,太極門案件中,承辦的法官在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當第一審法官,已經審過了,被調到最高行政法院去,又再判同一案件,又把它駁回,沒有人能夠接受,法官迴避沒有辦法貫徹,人民完全不會信任。
太極門掌門人暨聯合國NGO 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表示,法律是國家、社會穩定基石,法律的仲裁者及執行者更需要謹慎,將人權與良心放在律令條文之前。法律對人民而言是不是正義的實現?決定於仲裁者及執法者的良心天平,良心可謂司法的靈魂。司法節的存在提醒大家「莫忘前人對於民主法治的願景,和在歷史上所付出的努力」。
新聞照來源:法稅改革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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