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何豪毅/台北報導
夜市撈金魚應該被當成「兒時記憶」而成為動保法規漏洞?動保團體今(15)日偕各黨立委公開呼籲,應立法禁止台灣各地夜市、市集、園遊會等,以小動物當作消費者付費遊戲後的贈品,以避免後續衍伸一連串飼養與棄養問題,維護動物福利。
「2008年修法時,因撈金魚被農委會視為『兒時回憶』一時心軟,才開這個法條漏洞,導致14年來無法可管」,台灣動物行政監督聯盟秘書長何宗勳表示,《動保法》明訂,對動物不得有「賭博或其他不當目的,而有虐待動物之情事,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之行為,但現場動保檢查時往往難以落實。
台灣愛兔協會公共事務組長林樵在記者會上,公布近年來蒐集調查的影像,顯示台灣各地夜市、市集、園遊會等,以小動物當作消費者付費遊戲後的贈品,此行為造成動物緊迫、傷害,管理不易等問題,更是負面的生命教育,呼籲應修法禁止。
本場記者會各黨多位立委參加,包括陳椒華(時)、吳思瑤(民)、林奕華(國)與蔡壁如(民眾)。陳椒華認為,國際上先進國家對於動物的保護相當重視,過去利用動物作為活動贈品已經不合時宜,現在動保意識抬頭,科技進步,可以有其他替代的贈品,法規確實需要與時俱進。
吳思瑤也表示,寵物管理科終於上路,新單位有更強的政策能量,也應該帶來新作為,當孩子對於動物被遊戲玩耍習以為常,誤以為生命可以拿來套圈圈或者是捕撈等不人道對待時,尊重生命的動保教育難以落實,她呼籲生命教育從社會著手,攤商以動物為遊戲贈品的陋習應該停止。
林奕華指出,近年來因為低薪、高房價以及養育成本節節升高等因素,使得越來越多的年輕人以養育寵物代替養育小孩,她樂見動、寵物交易及相關周邊產業蓬勃發展,但必須讓經濟行為回歸單純經濟行為,而不是用各種巧立名目方式,讓動、寵物交易,用遊戲或是抽獎等方式,規避管理。
蔡壁如則說,《動物保護法》修訂了15次,但對動物的保護仍然有所不足,目前我國針對鼠兔鳥魚兩棲爬蟲等寵物收容沒有建立專責機關,相關不當飼養稽查標準也未建立,針對夜市種種違反動物福利的遊戲換取動物行為,應有更明確的管理規範,減少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的行為。
照片來源:動督盟提供
更多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