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陳菊面子 監院《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遭柯建銘退回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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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陳菊面子 監院《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遭柯建銘退回
不給陳菊面子 監院《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遭柯建銘退回

不給陳菊面子 監院《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遭柯建銘退回 9

匯流新聞網記者何豪毅/台北報導

今年8月已由總統蔡英文親臨揭牌的監察院人權委員會,至今仍無法行使職權,原因是相關職權行使法尚未出爐。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16)日審理人權委員會行使法草案,再遭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要求退回,形同對監院長陳菊打臉,引發議論。

除民進黨團有意見外,立法院司法與法制委員會今審查「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草案」,司法院也有許多意見,包括監院函請審議的「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草案」第5條第2項、第3項「有違憲之虞」,第12條第2項有關訴訟參加部分,亦有適法性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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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則指出,黨團特別選在去年國際人權日當天三讀通過《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等三法,就是希望彰顯其意義,而當時附帶決議,是要求監院函送《監察法》修正草案,而非人權會職權行使法。他指出,監察院委員會組織法中明訂監院可以設立特種委員會,「立院不會為了10位人權委員,另設職權行使法」。

「這樣有點打臉監察院」,柯建銘說,雖然自己是執政黨委員,但若大家都有共識,今天根本不必詢答,因為在錯誤的法上面討論並沒有用。他強調,基於五院之間互相尊重的原則,《人權會職權行使法》草案應撤回,重送《監察法》修正草案。

召委李貴敏則說,監察院將職權行使法草案送到立法院審議,不是關起門來自行規定,是基於對立法院的尊重,應該要予以肯定。她也提及,不少人對人權會職權行使法有擴權疑慮,包括聲請釋憲、對民間機關進行調查等,因此她原裁示休息,後經討論後決定另擇期審查。

照片來源:立院直播、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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