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何豪毅/台北報導
自2004年起申請開發的美麗灣渡假村BOT案,經環團向法院以環評無效為由提起訴訟,2018年勝訴定讞,上月台東縣府解約仲裁出爐,造價1億的開發案卻判國賠6.29億給美麗灣公司,消息傳來令環團震驚不滿,今(11)日前往監察院陳情,要求介入調查,公開仲裁詳情。
「企業違法罪證確鑿,但如此龐大的負擔卻是由納稅人共同支出」,台東反反反行動聯盟指出,依據2010年台東縣府發給美麗灣公司的建築執照,美麗灣建築物地上5層、地下1層,申報造價僅有1億零71萬多元,無法理解為何會判賠達6.29億元。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表示,經向台東縣政府申請,要求公開仲裁過程詳細資料,但縣府指美麗灣公司認為內容涉及該公司業務機密而拒絕,今天來監察院的目的就是要求美麗灣公司及台東縣政府雙方,應依《仲裁法》公開6.29億鑑價內容,以示公正客觀。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副秘書長孫秀如強調,本案歷任徐慶元、賴順賢、鄺麗貞、黃健庭等4位縣長,任內均有經手美麗灣案行政程序,皆在任內以各種方式,協助美麗灣違法開發,因此也要求監察院調查釐清各項錯誤政策決議環節應由誰負政治責任,追究失職公務員,還給台東縣民一個清白。
當地原民團體反反反行動聯盟巴奈表示,此事讓他們在地抗爭原民飽受汙名,有人稱他們是環保蟑螂、藝文流氓,她要為當地人抱不平:「我們都是自己帶便當來打仗的!」她強調台東縣政府若不願公開仲裁資訊,等同是照顧財團卻欺負台東人,質疑當中是否有弊案。
巴奈並強調,這些錯誤要縣府拿出6億賠給業者,排擠已相當困窘的縣政預算,衝擊台東的發展,她呼籲接下燙手山芋的縣長饒慶鈴傾聽台東人的心聲,公開仲裁資訊保障公眾權益,建築物拆與不拆之間是光譜而非二元對立,請縣長積極與民間展開對話,再規劃杉原灣新願景。
影片、照片來源:匯流新聞網CNEWS何豪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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