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何豪毅/台北報導
監察院今(18)日最新廉政專刊,甫於8月1日就任監察院長陳菊最新財產申報資料刊登其中。陳菊申報1400萬3747元存款,及農業金庫以購入不動產申報977萬8637元債務,發生原因為購置不動產;另受贈宜蘭三星叭哩沙段土地一筆、信託宜蘭三星星月段及高雄苓雅區林德官段土地兩筆及房屋一棟。
陳菊這筆最新申報財產資料,為去年5月20日在總統府秘書長任內申報,申報類別為卸任申報,申報資料中有一筆富邦人壽終身壽險,此外並無車輛等動產,現金申報一欄為空白,也未申報股票、基金、債券、債權、投資事業或其他有價證券;此外因陳菊單身至今,亦無申報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財產資料。
在不動產部份,陳菊曾在107年年9月賣出高雄鼓山、新北永和的2棟公寓,實價登錄價值約1150萬元,目前還持有的苓雅區林德官段1373 平方公尺約為415.3 坪,陳菊持分2083/20萬;建物271平方公尺約為82.8坪,陳菊持分1/2,均已信託。
跟前一次108年11月1日在總統府秘書長任內申報財產相比,陳菊107年的存款為1304萬餘元,年內存款增加約96萬元,當時申報珠寶骨董字畫價值1萬1647元,今曝光的申報資料中珠寶骨董字畫價值4萬2887元,其餘資料兩次申報無其他差異。
照片來源:何豪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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