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擔任配偶訴訟代理人 監院全票通過彈劾桃地院法官何宇宸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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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擔任配偶訴訟代理人 監院全票通過彈劾桃地院法官何宇宸
違法擔任配偶訴訟代理人 監院全票通過彈劾桃地院法官何宇宸

違法擔任配偶訴訟代理人 監院全票通過彈劾桃地院法官何宇宸 5

匯流新聞網記者何豪毅/台北報導

監察院今(23)日表示,桃園地院法官何宇宸違反法官倫理規範,出任配偶民事訴訟代理人打40萬元民事官司,後又於104年在選罷法訴訟案件中以交保、威脅押人方式取供,監委楊芳玲、高涌誠調查後提案彈劾,經全票13票無異議通過,全案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監委楊芳玲、高涌誠調查,何宇宸與妻子買房,懷疑仲介收取過高佣金,與賣家產生糾紛,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返還不當得利40萬元,何宇宸對此簡易案件,言詞辯論高達10次,浪費司法資源,不符比例原則。何宇宸最後獲得對方和解,取回40萬元。

此外,監委也查出,何宇宸在此民事案件審理期間,另外提偽造文書刑事自訴案件,控告房仲與房屋所有人的父親,出庭前被告父親向法官請假,但何宇宸又請承審法官依法拘提,承審法官受同儕壓力,未准假就予拘提,監委高涌誠直斥:「官府欺壓人民,莫此為甚」。

另在104年何宇宸承辦選罷法案件中,以預斷並顯露被告共同犯罪之心證,又以脅迫押人或利誘准予具保停止羈押等不正方式取供,經桃園地方法院裁定,何宇宸就該案之審理應予迴避。經法官評鑑委員會勘驗開庭錄音後,認何宇宸法官有公開不利於被告之心證、以交保和威脅押人方式取供之情事。

監院表示,何宇宸違反辦案程序規定及職務規定,侵害被告之權益,情節重大,依法提案彈劾,經監委投票13票全票無異議通過,移請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依法懲戒。何宇宸透過桃園地方法院表示,尊重監察院依職權彈劾,將在司法院職務法庭中另行陳述。

照片來源: 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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