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權給錢給人!何吉森:通傳匯流法規跟上腳步 NCC才有發揮空間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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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權給錢給人!何吉森:通傳匯流法規跟上腳步 NCC才有發揮空間 
給權給錢給人!何吉森:通傳匯流法規跟上腳步 NCC才有發揮空間 

匯流新聞網記者胡照鑫/台北報導

台灣第一個獨立管制機關,因應數位匯流而生的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年來定位與角色受到相當多討論,世新大學教授、前NCC委員何吉森今(26)日出席「NCC的組織與定位」研討會,與多位產學界專家交換意見。何吉森認為,賦予監理機構應有的資源與人力,同時思考設置通傳產業發展基金,才能讓台灣數位匯流環境更加健全。

何吉森表示,其實NCC是屬於行政院的二級主管機關,當初為解決政媒不分、經營與管理等問題設置,強調具獨立性與專業性。NCC有自己的專業團隊,對於越技術、越複雜的問題越可以展現專業。

但是何吉森指出,若以純經濟學的論述觀點,以成本效益分析NCC,會造成「效率」成為管制唯一目標的狹隘狀況。若以組織內政策分析的結構問題來看,NCC多從產業獲得資源,可能造成偏頗訊息的增加。

比較台灣跟韓國的通訊傳播監理組織,兩者都是在1987年開始,2006年台灣成立NCC,韓國在這一年成立「廣播通訊匯流促進委員會」,但是10多年來發展差異甚大,何吉森表示,當年韓國還向台灣取經,卻因為修法與開放速度的差異,韓國的通傳監理環境早已超越台灣。

「台灣NCC每年預算約6億元,組織約600人,但是韓國KCC每年預算達162億元,組織人數達1612人。」何吉森表示,面對匯流產業趨勢,台灣的問題在於硬體建設重於軟體創造,技術追隨重於制度規劃。

想要突破困境,何吉森認為必須思考如何賦予NCC產業政策、建立部會間的溝通協調機制、區分政策規劃的統合性,以及個案監理的獨立與公平性。最後,在寬頻網路及雲端產業發展下,NCC在監理與發展應該定位在什麼角色?

研討會主持人,台灣數位匯流發展協會理事長吳世昌表示,NCC要維持現行獨立機關制度,還是改為行政院轄下部會?尤其最早主委由委員互選,後來改成行政院長指派後,獨立性就經常被質疑,有點從委員制變成主委制,一但主委強勢,其他委員就變成陪襯角色。

吳世昌認為,作為數位匯流引領發展的機關,NCC一直將自己定義為監理為主的獨立單位,對於協助產業健全發展,近年常被詬病表現不夠,尤其傳播環境從過去廣播、電視為主,現在已經全面轉到網路,NCC在法規修訂等方面都有跟不上現實變化的現象。

檢視NCC現有組織架構是否能完成任務?何吉森表示,首先應該思考確保「經營與管理分離」,讓新進業者可以公平競爭,才是兌現對國際社會的承諾。「因為立法怠惰,台灣通訊傳播匯流法規已經落後十多年,NCC在舊框架規範下,雖然嘗試突破仍有限制,不管是數位化發展、展業競爭等政策,能做的都有限。」

何吉森建議,政府要賦予監理機構應有的資源與人力,要是人、權、錢都沒有到位,對國家產業不是好現象,不妨思考從頻譜拍賣所得中注入一定比例的資金,設置「通傳產業發展基金」,而不是所得全數流入國庫,才能運用更多資源打造台灣健全的通訊傳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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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照來源:CNEWS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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