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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抽驗!洗潔劑標示不全大葉高島屋上榜
北市抽驗!洗潔劑標示不全大葉高島屋上榜

匯流新聞網記者黃興文/台北報導

台北市衛生局今(3)日公布日前於超市、大賣場、雜貨行進行食品清潔劑抽驗結果,共20件食品洗潔劑,其中台北市士林區大葉高島屋販賣的「ecostore環保洗碗精(500ml)-經典檸檬」,外包裝未以中文標示「主要成分的化學名稱」不符規定,衛生局已經通知來源廠商限期改正,否則開罰最高300萬元。

衛生局表示,這次共抽樣20件包裝產品,其中6件為進口產品,其餘皆為國產,檢驗項目包含砷(以As2O3計)、重金屬(以Pb計)、甲醇含量、壬基苯酚類界面活性劑、螢光增白劑等,結果都符合規定。

另,食品用洗潔劑標示則1件不符規定,為北市士林區大葉高島屋販賣的「ecostore環保洗碗精(500ml)-經典檸檬」,外包裝未以中文標示「主要成分的化學名稱」,來源廠商為新北市新店區的慎康企業,產地紐西蘭,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目前已移請轄管新北市衛生局處辦。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自103年6月19日起製造的食品用洗潔劑產品外包裝應依規定,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標示1、品名。2、主要成分之化學名稱;其為兩種以上成分組成者,應分別標明。3、淨重或容量。4、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5、原產地(國)。6、製造日期;其有時效性者,並應加註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間。7、適用對象或用途。8、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項或警語。9、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

衛生局提醒,食品用洗潔劑用於食品、食品器具、食品容器、食品包裝的清洗,若含有害物質會直接經洗滌過程接觸或間接由餐具殘留進入人體,造成傷害,建議民眾在購買食品用洗潔劑時,應選擇檢驗合格及標示完整產品,另依包裝上的使用方法及濃度正確使用,並以清水澈底沖洗,避免洗潔劑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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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照來源:台北市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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