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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舊建物耐震補強 《建築法》修法擬列優先法案
老舊建物耐震補強 《建築法》修法擬列優先法案

匯流新聞網記者王少筠/台北報導

花蓮6日晚間11時50分發生芮氏規模6.0級、深度10公里的強烈地震,造成多棟大樓傾塌。內政部次長邱昌嶽今(8)日表示,內政部擬修正《建築法》,增訂第三方監造制度,將列為立法院下會期優先法案,同時也會討論老舊建物是否強制補強耐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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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強震造成多棟大樓傾斜,集中在米崙斷層沿線。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分析指出,斷層帶上的傾塌大樓主要為早期建物,且低樓層以柱體取代牆面,住商混合導致空間結構崩塌;建議檢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5條規定,必須獲全體所有權人同意才能推動建築耐震補強與重建的門檻。

對此,邱昌嶽表示,低樓層結構確有此問題,未來是否須全體所有權人同意,可以再研議,將召集相關單位,討論老舊建物是否強制補強耐震結構。

2年前台南地震造成維冠大樓倒塌時,致使115人死亡,時政府即研議修正《建築法》,納入第三方監造制度,一定規模建築物在興建時須有政府或相關建築公會審查,但至今未果。

邱昌嶽回應,由於許多建築師對修法有意見,也必須評估第三方監造量能是否足夠,但目前《建築法》相關修正草案已準備完成,預計列為立法院下會期優先法案。

至於過去因應台南大地震,內政部提出「安家固園計畫」,補助民國88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建照的私有住宅辦理耐震能力評估及後續補強或拆除重建等作業,但至今執行率不高。

邱昌嶽表示,安家固園計畫因為沒有強制力,政府只能鼓勵,執行至今只有公有建築物幾乎100%執行,民間部分則鎖定公眾使用的大型建築物,未來營業執照換照時,會要求建物強化作為。但他也說,若要全民配合耐震補強,可能得從修法來要求,這部分涉及財產權,推動上困難度比較高,還須與地方政府深入研議。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補充,安家固園計畫立意良善,但不少民眾擔憂若檢測出建築問題,會導致房價下跌,而不願去做;目前政府沒有強制力,必須透過立法方式解決;但是否修法,仍會聽取各方意見後再行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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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震主要災區。(圖片來源: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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