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金財/佛光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副教授
日前民進黨中執會通過黨版修憲案,確定「擴大公民參政權,貫徹18歲公民權與18歲被選舉權」、「廢除考試院與監察院兩院,落實三權分立」、「降低修憲門檻」、「縮短新舊任總統看守期間」等方向,並已送請立法院民進黨團依照修憲程序啟動審議。值得關注是,上述修憲主張國民兩黨唯一具有共識是18歲公民權,餘三權分立架構及降低修憲門檻,並無共識。五權憲法框架是中華民國特有憲政體制,一旦變更之,此「中國之國」特色漸減;而下降修憲門檻,恐開啟未來對主權及領土之變更大門。
儘管如此,從此次民進黨修憲主張來看,仍屬漸進式修憲,並無依據其《公投台獨黨綱》及《台灣前途決議文》所揭櫫獨立終極目標前行。民進黨作為一個完全執政的「一致性政府」,最終仍不敢踐行其公投獨立建國願景;卻持守此神主牌,既凝聚也分裂國民意識,現實做法悖離理想倡議,猶如一把「雙面刃」。
降低中華民國的「中國特色」
1991年民進黨通過《公投台獨黨綱》,主張「台灣主權獨立、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且台灣主權不及於中國大陸,既是歷史事實,又是現實狀態」。並主張主權獨立之事實制憲建國,批評國民黨一意藉著「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之虛構,維持大而無當的「中華民國五權憲法體制」,並賴以長期維持反民主之統治與特權。「基於國民主權原理,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及制定新憲法的主張,應交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選擇決定。」
換言之,民進黨實踐獨立建國及制新憲的方式是公民投票,然即使2000年陳水扁執政期間所宣布「四不一沒有」政策,也宣稱不會進行統獨公投、兩國論不會入憲、不會宣布獨立、不會變更國號,這等於是悖離《公投台獨黨綱》的主張。但此次民進黨黨版修憲主張廢除考試院、監察院,則符合民進黨長期主張廢除「五權憲法」改為「三權憲法」,藉此降低中華民國的「中國濃度」、「中國特色」。
黨綱及決議文形同虛設
從此次黨版修憲主張來看,並無將「兩國論」入憲,這顯示蔡英文的「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的兩岸定位說法,是一種「政治論述」而非「法律論述」。根據1999年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文》宣稱,台灣「事實上」已成為一個主權獨立的民主國家,「其主權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以及符合國際法規定之領海與鄰接水域」。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既是歷史事實,也是現實狀態」;主張「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都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決定。
可以說,上述「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的兩岸定位,是蔡英文於2021年雙十國慶發表「兩國論」立論基礎及依據。但是「獨立現狀的更動」是採取公投方式,既未在《公投法》修法納入,也未在修憲中納入。民進黨即使執政既無依循其《公投台獨黨綱》,也無遵照其《台灣前途決議文》,來架構國家憲政秩序及法律框架、政策實施,使得這一黨綱及決議文形同虛設、徒具形式,成為一種「政治圖騰」,無怪乎前民進黨籍立委朱高正所論「政治是高明騙術」。
現行《公投法》所能通過的議案項目,幾乎封殺所有憲政改革意圖變更現狀的可能性,由於「修憲」不碰主權議題,不涉及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不變更「領土範圍」及牽涉「國號」變動,這無異是宣告民進黨《公投台獨黨綱》及《台灣前途決議文》所倡議以「公民投票方式」建立「台灣共和國」及「變更主權獨立現狀」,實屬形同具文。若以蔡英文總統執政建立起一致性政府,完全掌握行政權及立法權,尚難以實踐台獨,更遑論處於在野黨。
無論是陳水扁或蔡英文政府時代,並無意進行統獨公投、兩國論入憲、變更國號,非不願為也,乃不能也;陳、蔡兩位總統以承認中華民國國號或宣稱中華民國台灣,以求維持現狀,避免觸及中共《反分裂國家法》之政治敏感神經。民進黨黨既承認中華民國,卻又宣稱要公投「獨立建國」;又宣稱「兩岸兩國、互不隸屬」,變更獨立現狀要公投通過。如此理想與政治現實巨大落差,一方面凝聚對中華民國國家認同,一方面又重塑新國民意識,豈不是令台灣人民陷入嚴重國家認同分裂之狀態呼!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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