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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法」是人民的盾或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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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法」是人民的盾或刃?

謝凡/財務

前監察院院長王建煊,不斷追問自己人生最重要的問題:「你究竟要在世上留下什麼?」,83歲的他和妻子蘇法昭並沒有因身體病痛而束縛,持續貢獻自己,服務社會。

他曾公開表示,違反人權的事,絕大多數是來自政府的施政所造成的,政府機關充滿官僚的氣息,科員政治,是瀰漫在國家的行政體系中。曾在提序中寫到"我是個罪人"因在任職財政部長期間一定也有訂下不食人間煙火的解釋函令,讓人民非常難過,在訂法律、做解釋時、做執行時,並不覺得人民的痛苦,當他投入慈善事業時,在”適應”時覺得很痛苦,所以官員應該要下來做幾年事,就會曉得人民的痛苦,當一個國家和社會人民的心中有很多痛而不能解決的時候,這個國家就不可能安和樂利,也不可能有太多的進步。

簡永松是台灣最多金融專利的發明家,他原本有一家舊公司,從2000(民89)年起就完全沒有營業,他將舊公司代理的經營權全部作價入股另一新公司。會計師已經連續好幾年簽證舊公司無經營價值,因為專利很多,讓舊公司附屬在新公司中重生。

2009(民98)年,在金融海嘯中看到商機,成立喬安互助保險,跟金管會報備後成立,但成立後卻被金管會提告,在2010(民100)年勝訴。因新公司喬美有生機帶動舊公司聯雍科技有繼續營運機會,股票也有價值,因自2000(民89)年就完全沒有營業快11年,所以2010(民100)年12月25日向新店稅捐單位辧理舊公司清算,沒想到來了四百多萬說是最低稅負制,其實舊公司早就被新北市政府勒令歇業,但他們和多數企業一樣,認同會計師所說繳一繳算了,因若走到行政救濟投入的時間和心力用來賺錢會更快、更簡單,但,沒想到繳了,在2013(民102)年,國稅局對已經解散清算的舊公司以無形資產作價核課加罰7000多萬,但無形資產條款早就在93年元月一日廢棄了。

認為一定贏的原因,第一是核課期間善意是五年,惡意是七年,他們已過了十幾年;第二是原來在2000(民89)年適用的解釋函令己經廢止,第三請了一流的律師、會計師,也都異口同聲說這是穩贏的,但萬萬沒想到要面對的竟是把人民當成敵人的而不是公民的稅務機關

為了救濟,多年來投入時間鑽研稅法,原本兩個月可以完成一個專利的他,卻被迫將精神和財力全都耗損在違法稅單的稅務訴訟中。他是國際特赦組織第一任召集人,還曾任行政院科技顧問,仍遭受稅暴力的迫害,直到109年死後,國稅局繼續追殺,明明是冤案仍舊沒有平反。

他控訴:「財政部的惡劣惡行、不守法比任何人更可怕!」

他誓言:「財政部的革命,我死後還有我兒子繼續,我兒子再死還有我孫子繼續!」

他期盼:「留給後代一個美好的生活的機會,不再活在財稅的恐懼中」

「法」應是保護人民的最後一道防線,而不是帶給人民痛苦的「法器」,每一個稅災戶影響的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家庭,甚至一個家族。人民幸福,國家才能安和樂利、才能富強。

照片來源: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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