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濫權強制執行  官兵變強盜乎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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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濫權強制執行  官兵變強盜乎
【投書】濫權強制執行  官兵變強盜乎

【投書】濫權強制執行  官兵變強盜乎 5

梁欣瑀/公職退休人員

台視新聞報導,警察也有壞人,濫用公權力侵犯人權甚至作奸犯科的時有所聞。美國德州東部的一個小鎮,有警察在路上公然搶劫。他們會把車子攔下來,恐嚇駕駛人說他犯了洗錢罪,但只要交出身上的金銀財寶,就能放他一馬。德州的法律又規定警察可以沒收嫌犯的財物,等於為壞警察開了方便之門,他們就打著這條法律的名號,大剌剌的公路上恐嚇搶劫,倒楣的都是少數族裔,而且投訴無門。官兵變強盜,真是讓人驚呆了!

原本被要求是好人的卻變成壞人,其實在國內也有。據2010/06/13蘋果日報報導一則屏東縣警局高樹分駐所副所長王裕隆涉嫌感情糾紛殺害2位女線民,手段兇殘,原本應是抓強盜的官兵竟變成強盜還殺了人。然而這些畢竟都是少數,絕大多數的公務人員都是好人,但是,公務員是否都不會犯錯,而變成侵犯人權的壞人?相信國人都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事情。其實,說台灣是民主國家,但老百姓卻極為弱勢,只能可憐的殷望政府及公務人員有錯要改。

公務員打著法律的名號執法,需要先有認事的能力和過程中的審慎,若是沒有良心與良知,就可能是惡法傷人,甚至違法濫權圖私利了。最近基隆市男子陳青旭因積欠1萬8千元交通罰款,房子遭到查封法拍好幾百萬的透天厝,不符合比例原則,過程也有違經驗法則。台大法律系前教授陳志龍質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登載不實,要求撤銷查封且法拍的行政處分違法應該撤銷;陳家際遇引起電視新聞台和平面媒體報導,4月14日監察委員王幼玲、高涌誠、蔡崇義等3人對此事件的關注,並申請自動調查。

國人除了欠費會被強制執行外,欠稅也會被強制執行,但是否合法、合憲?前台南縣長蘇煥智律師指出,稅捐機關對人民課稅僅憑稅單就可以移送強制執行,不需經由法院裁判或裁定,不符現代民主國家的法治精神。另,納稅人若不服國稅局的課稅處分,可以提起訴願,但據規定人民若要申請訴願,要先繳一半稅金或提供擔保,否則會被強制執行。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在台教授連福隆痛批,「司法還沒有判我輸,為何要先繳一半?」屋漏偏逢連夜雨,這也會讓人民有一種被搶劫的感受吧?!然而弱勢的老百姓有能力抗拒嗎?若不服訴願決定,到了行政法院,還是有非常多的不公審判等著你!

最近看到陳志龍教授的視頻,在揭開你沒見過的「假面法庭」,是誰?!不依據憲法規定,不獨立審判!?這集中,揭發一起法官違反迴避原則的案例,指出黃淑玲法官在台中地方法院任內審理的案子,人民被判敗訴,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後由黃淑玲法官受理,明知依法要自行迴避卻不迴避,結果判當事人敗訴,如今當事人名下所屬的道場用地正面臨被查封法拍的境地。陳教授也在視頻中也提到了行政執行署的假面,真令人匪夷所思!據了解後發現這個案子從開單起就是違法的,課稅對象錯誤,課稅名義也錯誤,也實在太離譜了,監察院曾兩度自動調查,都指出違法之處並糾正稅捐單位及要求究責議處相關公務員,然而這個案子卻能輾轉折騰老百姓24年至今還在糾纏不休。

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連福隆,在2018年7月於臺大應力館國際會議廳舉辦的「法稅真改革」國是建言論壇中就已經表示,政府先做一個假案,國稅局再根據假案開稅單,當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行政法院法官百分百判人民輸,這就是「國家犯罪」。更可怕的是,人民打輸官司要被強制執行,行政執行署只憑國稅局開的稅單也能強制執行。相較於美國警察在路上的公然搶劫個案,我國稅務制度對納稅人不友善的弊端,是體制與人為相加乘,受害人可是要傾家蕩產的,難怪民間會質疑這就是「掛牌的強盜」?!衷心希望,政府的改革也能像這次新冠肺炎防疫那麼有效率。

照片來源: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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