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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小水力發電商業化投資經營之路
【投書】小水力發電商業化投資經營之路

洪正中/台灣環境公義協會理事長

一、前言

我協會(台灣環境公義協會)認為要改善空污及霾害,非努力推動再生能源以替代並減少石化能源的使用不可,如此才是真正解決問題的必要方法。再談到台灣的再生能源發展,除了政府正努力在推動的太陽光電及風能以外,小水力發電產業卻未見大力推動,相較於日本在這10年來它的蓬勃發展,台灣似乎落後許多。

小水力發電產業具有小兵立大功,穩定發電、在地發電在地使用、促使農村再生地方創生等功能及優點,況且它更從灌溉水路發展到河川、自來水水路、污水排放水路、建築物管缐等的適用範圍,政府更不應忽視它的發展潛力。

基於上述原因,我協會3年來努力推動小水力發電產業發展,包括舉辦論壇(產、官、學、研各界參與)、參與政府及立法部門的研討及建議,業界技術及經營困難的排除等,期許台灣建立有它發展的環境空間。今年更組團到日本參訪,與日本的[全國小水力利用推進協議會]知識交流,該會的理事 中島 大 專家,在當時國際地球溫暖化防止展的會場上,專題演講[小水力發電 事業化ヘの道程],其內容対台灣小水力發電產業的商業發展有幫助,特摘要撰文介紹供業界及各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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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水力發電商業經營的判斷

成本/效益(CP值)必然是小水力發電產業投資首要的考慮因素。依此產業的發電特性,首先可設定如下的專業性判斷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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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費用分10年攤提,而每年的毛利潤(收入扣掉操作費用的盈餘)則必須大於每年的攤提費才可,如此才有投資經營的商業誘因。
而在成本部分,包括操作費及建設費二部分,如何估算?分述如下:
[操作費]包括:
1.保險費
2.年度開銷+大修費用
3.水路使用費(日本約900円/年/kw)
4.人事費
5.修繕費
6.地域振興費(地方回饋金之類)
7.其他(消耗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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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費]包括:
在日本可參考<中小水力發電計劃導入指引>手冊。佔大部分建設成本的部分為:水輪發電機+水路的土木工程費及管材費。如詳細列出其要項則是:
1.建物相關費
2.水路工程費
3.機械裝置費
4.電機工程費
5.臨時設備費
6.總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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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由下面流量數據來估算發電量:1.附近水壩之數據,2.流量觀测結果,3.其他流量資料)

此節綜合摘要:
1.建議從訂單的報價以及手冊中公式來估算建設費,
2.設定人事成本,並估算操作費
3.利用流量資料來推估年度發電量及總收入經費,
4,最後以目標10年為設備費攤提期,來判斷是否值得投資經營。

三、商業化投資經營的步驟

我們可分11個步驟來作說明:

[步驟1.]規劃預定期程概略圖:
概略圖包括各工項及期程,而期程應以發電設施地點確定且動工為起始點。

[步驟2.]決定開始相關的調查:
發電業者必須決定展開與發電計劃相關的特定調查工作。業者必須以課長的提供資料,再經由經理級的研判來做成決策。

[步驟3.]展開概略規劃設計:
在進入現場測量調查前,先初步規劃設計,並研判既有資料以決定是否值得進入細步設計。
在此階段也要決定施工承包商,以利進行成本估算並詢問其設計上的建議,而這些都將有助於後期開發方法的判斷。

[步驟4.]流量觀測:
原則上要在候選地點或附近,進行1年期的水路流量觀測。
有別於自行觀測,花費數萬至數十萬元去購買流量資料也是可行的方法。

[步驟5.]接續檢討:
為準備符合電力系統的嚴格規範,此階段必須檢討修正設計。
同時也要決定發電設備製造商,以取得未來合作的建議,以及多次進行發電測試的數據。

[步驟6.]水路協議:
儘早洽詢水路管理單位,瞭解使用水路的申請程序及規範,並討論相關細節以利修正設計內容。

[步驟7.]判斷是否要後續的調查:
開發業者的經理級人員,必須判斷是否要投入更多費用(數百萬元),認真進行調查及設計工作。
此階段還要確定土地徵用及利益關係人的協議等問題。這些都需要有同意書,但是合同行為可在<投資決定>之後。

[步驟8.]進行規劃設計:
此階段朝著完成規劃報告書的目標前進,其內容必須有投資判斷所需的資料,包括施工所需的地形測量、地質調查、河川調查、生物調查等資料,甚至必要時應該進行許多社會關係調查、水權、土地所有權人的調查。(建議這些調查能在步驟7.階段就要執行)

[步骤9.]投資判斷:
發電業者可在此作最終的投資決策,尤其是財務分析報告更形重要,而且此規劃設計文件也將是未來金融機構融資的參考依據。

[步驟10.]完成細步設計及程序:
完成施工所需的細設圖說,並取得施工所需的許可。
如能取得各式報價單,並完成施工發包或採購所需的招標文件更佳。

[步驟11.]簽訂施工契約
完成工程發包或資材採購,並簽訂契約。

四、結語

日本在小水力發電產業發展上,已有10年以上的經驗,本篇重點是來自日本專家 中島大先生在今年3月12日的演講內容。中島大先生是日本[全國小水力利用推進協議會]的理事,該恊議會又是長期推動此産業的核心單位,該協議會有多位此方面的專家,除出版數十本專業書籍以外,更是每年出版年刋,介紹年度完成的個案事例,至今已累積近百案例。所以他的演講內容,代表的是綜合日本10年來此產業的專業知識及經驗,雖然簡潔但仍非常具日本經驗代表性,值得作為台灣此產業剛起步階段的參考借鏡。

當然,台灣與日本國情的不同,行政法規也有相異之處,所以商業發展制度也必然要本土化以運用於台灣。目前還有一件最大不同點,就是日本的FIT制度之躉購費率,8年前從日幣10円(約台幣2.8元)提升到34円(約台幣9.4元),才能讓此產業蓬勃發展,而目前臺灣的躉購費率仍在台幣2.8元左右,所以很明顯的商業投資經營誘因仍不足。民間除努力爭取提高費率外,更寄望政府盡快落實用電大戶要購買一定比例的綠電政策,再加上公正的綠電憑證制度,如此,此產業自然就有投資發展的空間環境!天佑台灣!也祝福此產業的業者一切順利、成功!

照片來源: CNEWS 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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