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超前部署,防猴痘(monkeypox)疫情殺進台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今(23)日證實,疾管署已正式公告把猴痘列為第二類法定傳染病,未來只要發現有疑似病例,必須在24小時之內通報。
莊人祥昨已先一步透露,上周國內也有通報一起疑似病例,為一名60多歲男性,5月底曾赴歐洲出差,5月31日先出現咳嗽、流鼻水等症狀,新冠肺炎快篩陽性,6月1日在當地採檢確診,但雙手同時開始冒出水泡、水痘樣皮疹,6月12日返台入境時,即進行特別評估,立即送醫院隔離,但皮疹已經結痂,最後送驗並非猴痘、水痘,排除感染。
莊人祥表示,疾管署今已正式公告,猴痘列為第二類法定傳染病。第二類法定傳染病,還包括有:白喉、傷寒、登革熱等;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第二類傳染病應於24小時內完成病例報告,必要時得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
疾管署說明,猴痘臨床症狀與天花類似,但傳染力較弱,嚴重度較輕微。常見症狀可用目前天花臨床條件進行通報,如醫師診治到病患有突然發燒 38.3°C(101°F)以上,接著會依序出現不同型態及進展一致的皮膚病灶如紅疹、丘疹、水泡或膿疱,且無其他明顯病因,並須特別與水痘(VZV)做鑑別診斷,臨床醫師對該等疑似病例可以於傳染病通報系統選擇天花通報項目,並於備註中填寫「疑似猴痘」,檢體採檢與送驗方式同天花,送疾病管制署昆陽實驗室進行檢驗。
疾管署提醒,近期歐美國家陸續發生疫情,呼籲出國民眾返國入境時如出現上述症狀,應主動告知航空公司人員及機場港口之檢疫人員,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接觸史。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記者陳鈞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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