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架禁賣!「富樂快篩」疑用中國黑心貨混充 食藥署開鍘全回收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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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架禁賣!「富樂快篩」疑用中國黑心貨混充 食藥署開鍘全回收
下架禁賣!「富樂快篩」疑用中國黑心貨混充   食藥署開鍘全回收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高雄市政府採購美國品牌富樂快篩卻傳出有「黑心貨」,經檢調搜索進口商高鑫、代理商大鑫資訊及存放快篩的倉儲公司發現,業者涉嫌以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中國快篩試劑混充。食藥署今(14)日正式下令禁止輸入及販賣「Flowflex富樂家用新冠抗原快速檢測試劑」,並命業者全面回收。

食藥署傍晚正式禁止大鑫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的「Flowflex 富樂家用新冠抗原快速檢測試劑」【防疫專案輸入第1110805336號】產品輸入及販賣,並命業者全面回收,提醒民眾如有發現上述產品,請勿購買使用。

食藥署指出,有關「Flowflex 富樂家用新冠抗原快速檢測試劑」檢測異常事件,經食藥署、衛生局配合檢調單位調查,認定上述產品涉屬非法的檢驗試劑,考量非法檢測試劑恐造成診斷錯誤,使陽性患者無法及時得到照護及救治,有重大危害人體健康之虞,且影響防疫,為保護國人免於使用非法產品,食藥署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54條,針對該業者的快篩試劑禁止其輸入、輸出、販賣、供應、運送、寄藏、媒介、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並要求業者全面回收產品。

食藥署強調,倘經調查釐清,業者進口產品與核准不符,涉屬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依醫材管理法第62條規定,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又倘業者擅用或冒用本人或他人合法醫材之名稱、說明書或標籤,依醫材管理法61條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千萬元以下罰金。違規產品依第58條回收,並依第57條由衛生局沒入銷燬。

照片來源:調查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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