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新制!寶寶喝的奶粉添加「模擬母乳」 食藥署出手訂限量標準了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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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新制!寶寶喝的奶粉添加「模擬母乳」 食藥署出手訂限量標準了
食安新制!寶寶喝的奶粉添加「模擬母乳」  食藥署出手訂限量標準了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為了讓不喝母乳的寶寶,也能吸收到母乳中的成分,藉此刺激腸道益菌生長、抑制壞菌滋生,維持腸道健康,業者會利用微生物模擬製造與天然母乳中相同的乳寡糖,食藥署今(16)日便公告訂定「以基因改造大腸桿菌K-12 DH1 MDO MAP1001d菌株發酵生產的2′-岩藻糖基乳糖」的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即日生效上路,違反限量規定者,最高可以開罰300萬元。

食藥署公告訂定的「以基因改造大腸桿菌(Escherichia coli)K-12 DH1 MDO MAP1001d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2′-岩藻糖基乳糖(2′-fucosyllactose)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一一針對包括加工製程、應符合的規格、使用範圍、使用限量以及原料的生產來源資訊標示做限制。

所謂的「2′-岩藻糖基乳糖」,其實是利用基因改造大腸桿菌K-12 DH1 MDO MAP1001d菌株發酵生產,並經過一系列的純化步驟製得。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廖家鼎以「代理孕母」來形容這一利用微生物模擬製造母乳成分的過程。

廖家鼎表示,新規定要求最終成品不含基改微生物與其轉殖基因片段,只要符合訂定的加工製程及規格的2′-岩藻糖基乳糖,便可使用於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及專供7歲以下兒童的乳粉或類似產品;使用限量以即食或依產品標籤指示調配後的供食狀態作為計算基準,最高為1.2公克/公升。

廖家鼎說,另外「2′-岩藻糖基乳糖」原料須標示生產來源資訊,但對於再經製造、加工或調配製成的終產品,得免標示其生產來源資訊。規定即起正式施行,經查獲食品所使用的原料不符合相關規定者,得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及第48條規定,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照片來源:示意照/翻攝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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