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全國三級警戒延長至6月14日,讓不少有托嬰、托育需求的家長跟保母都受到衝擊,不知道該怎麼退費?托育補助又該怎麼領?衛生福利部拍板決定,家長6月15日至30日期間如持續送托,可領取6月份(1個月)托育補助;退費也不能低於一定比例。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表示,鑑於疫情持續嚴竣,為降低跨區傳播風險,全國托嬰中心及居家保母配合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限,原則暫停托育服務,至於期間的相關事項決定如下:
一、托嬰中心及居家保母配合防疫停托期間的收入損失,刻爭取納入紓困對象,後續由行政院統一對外說明。
二、停托退費:
兒童罹患疾管署公告之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或其他傳染病,或配合停托者,依請假、配合停托之日數退還平均月費之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額,惟不得少於40% (平均月費係以學期註冊費除以6個月,加上月費之總和計算)。
居家保母請依與家長雙方簽訂之托育契約辦理,如未於契約規定者,得由雙方共同研議增訂於契約;或參考托嬰中心作法,依請假、配合停托之日數退還月費之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額,且不得少於40%。
三、6月份的托育費:考量6月上半月無收托事實,建議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暫先不向家長收取費用,等實際送托後再依6月實際收托日數,按比例向家長收費。
四、托育補助領取,依下述情形撥付:
(一)家長6月15日至30日期間如持續送托,可領取6月份(1個月)托育補助。
(二)家長當月送托天數未達半個月,領取6月份半個月托育補助;另如家長實際支付托育費用低於托育補助,則依實際付費金額補助。
(三)倘6月份因第三級警戒標準未解除,致家長全月未送托而自行照顧,比照育兒津貼發放2500元額度,屆時會透過資訊系統逕予撥付,家長無須申請。
照片來源:示意照/翻攝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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