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有些保健食品成分看似能幫你瘦身、減肥、清宿便,實則可能害慘你!食藥署今(12)日正式公告,將從明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近來頗為流行的阿勃勒果實不得作為食品原料使用,因為這款愛美人士眼中有清瀉效果的食品,吃多了恐害肝毒性傷身。
食藥署正式公告訂定「阿勃勒(Cassia fistula L.)果實之使用限制」,規定自2022年7月1日起,阿勃勒果實不得作為食品原料使用。
阿勃勒又名「臘腸樹」,過去為食藥署「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之「草、木本植物類(1)」品項,允許其果實部位可供茶包、膳食調理包原料或經萃取後作為飲料、錠狀、膠囊狀、粉末狀、顆粒狀等食品之原料,但食藥署重新評估之後,認定阿勃勒果實具食用危害性,決定禁用。
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周珮如表示,阿勃勒果實所含活性成分主要為羥基蒽類衍生物(hydroxyanthracene derivatives),國際間已有相關科學研究報告指出,長期食用含羥基蒽類衍生物的食品或膳食補充品,具有安全上之疑慮,長期吃有肝毒性問題。
周珮如指出,目前國內的阿勃勒果實產品多為自國外進口的助排便保健食品類產品,因為羥基蒽類衍生物有促進腸胃蠕動、清瀉效果,而被民眾視為瘦身、減肥、清宿便的聖品。
周珮如強調,依據目前可獲得文獻,無法訂定羥基蒽類衍生物的每日安全食用量,食藥署經與專家學者討論之後,認為如果要幫助排便,透過多攝食膳食纖維等即可,因此將限制阿勃勒果實自2022年7月1日起,不得繼續作為食品原料使用。
食藥署表示,新制生效後,在國內即不可以使用阿勃勒果實製造食品,至於進口產品輸入日期早於本規定生效前者,得繼續販賣至其有效日期屆至為止。規定正式生效後,經查獲食品所使用的原料不符合相關規定者,得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8條規定,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照片來源:示意照/翻攝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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