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果膠是最常見用於果凍、果醬、冰淇淋等食品的增稠劑、乳化劑,但有一類果膠卻可能害家中的嬰幼兒「消化不好」,食藥署今(17)日發布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將果膠、關華豆膠、刺槐豆膠從食品原料移列以食品添加物管理,限制、限量都更嚴格,尤其是全面禁止嬰幼兒罐頭食品不得使用醯胺化果膠,違者最高可處300萬元。
食藥署發布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跟進國際管理趨勢,將果膠、關華豆膠、刺槐豆膠自食品原料移列以食品添加物管理,明年7月1日實施。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廖家鼎說,果膠、關華豆膠、刺槐豆膠是最常見的增稠劑、乳化劑,提煉自水果、植物種子等,廣泛被用於果凍、果醬、冰淇淋、優酪乳等食品中,以增添口感風味,目前是以食品原料管理,但國際間已陸續將其移為食品添加物來管理,在管理力道上會比較嚴謹,因此國內在參考聯合國食品標準委員會及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所訂標準後,決定跟進。
廖家鼎舉醯胺化果膠為例,過去曾有使用於嬰幼兒的副食品、水果罐頭裡,結果影響小朋友消化不好的負面報告,考量嬰幼兒腸胃道發育還不好,所以此次也全面限制禁用。
變為食品添加物管理之後,廖家鼎指出,相關的純度、重金屬鎘的限量等都會寫在標準裡頭,安全比較有保障,且業者也要先向食藥署申請查驗登記,並由專人專冊管理,流向亦可以比較清楚。
廖家鼎表示,這類食品添加物相對安全,沒有急迫性,因此給予業者足夠緩衝期,未來也將每年監測市售食品的食品添加物含量,如發現產品違反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者,業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開罰3到300萬元罰鍰。
照片來源:示意照/翻攝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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