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起來有烏龍香的「咖啡葉」喝得到了! 食藥署正式開放茶飲使用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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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起來有烏龍香的「咖啡葉」喝得到了! 食藥署正式開放茶飲使用
泡起來有烏龍香的「咖啡葉」喝得到了!  食藥署正式開放茶飲使用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沖泡起來有淡淡烏龍香味的「咖啡葉」可以喝得到了!食藥署今(5)日正式公告訂定「食品原料咖啡葉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開放咖啡葉能作為沖泡茶飲的原料使用,不過限定品種;同時也必須標示「孩童、孕婦及授乳者應避免食用」的警語字樣,因為其多少仍含有咖啡因,並不適合這些敏感族群飲用。

一般人多數只喝過咖啡,卻不知道咖啡葉也能沖泡茶飲,還是目前國內農委會力推提升咖啡附加經濟價值的產品新星。

食藥署科長廖家鼎指出,過去咖啡葉並不是咖啡樹傳統供食用的部位,但農委會為了提高國內種植咖啡樹的經濟利用價值並促進產業發展,而向衛福部申請開放咖啡葉作為食品原料使用,最終經評估審查通過,確認其食用安全性沒問題。

食藥署公告訂定的「食品原料咖啡葉(Coffea arabica、Coffea canephora)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規範包括使用範圍及應標示的警語字樣。僅開放阿拉比卡種及羅布斯塔種的咖啡葉限乾燥後,作為沖泡茶飲的原料使用,可製成茶包供消費者沖泡飲用,或是將沖泡後的茶湯作為液態飲料供消費者飲用。

另一方面,廖家鼎說,咖啡葉多少仍含有咖啡因,所以咖啡葉沖泡茶湯製成的飲料,應符合「一般食品衛生標準」中「有容器或包裝飲料之茶飲,其咖啡因含量不得超過500毫克/升」的規定,亦應依「含有咖啡因成分且有容器或包裝之飲料,應於個別產品外包裝標示咖啡因含量有關事項」公告,正確標示咖啡因含量。

值得注意的是,規定同時要求業者須加註「孩童、孕婦及授乳者應避免食用」警語,就是怕不知情的孩童或孕婦,因此過量攝取咖啡因,導致心跳加速或心悸等症狀。

新規定即日正式上路,未來若經查獲食品所使用的原料不符合相關規定者,得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照片來源:示意照/翻攝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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