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照/翻攝自Pixabay)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女性乳癌位居國人十大癌症第4位,在台灣,發生年齡更比歐美年輕了10歲左右,有些風險不得不防!醫師提醒,國外研究發現,30歲以下罹患乳癌,有3成3帶有遺傳性的突變基因,30到39歲的乳癌患者則約2成2,也就是說,越年輕的患者越有可能是遺傳性乳癌的患者。
台灣女性乳癌發生率不低,新診斷病例1年就有接近1萬3000例,近年並持續攀升,女性不能掉以輕心。
立達診所一般外科醫師張容蓉表示,國內資料顯示,台灣婦女乳癌發生率高峰落在為45到69歲這個年齡層,發生年齡歐美年輕了10歲左右,儘管遺傳性癌症僅占了所有癌症患者的少數,但因為其是癌症高風險族群,還是不能忽視。
文獻顯示,大多數癌症為基因後天偶發突變,但是有5到10%的病患是屬於遺傳性癌症,遺傳性的癌症大部分屬於抑癌基因突變;當父母遺傳一個已經突變的抑癌基因給子女,只要同一位置的另一個基因恰巧又突變造成功能喪失,就可能演變為癌。
張容蓉說,一般常討論女性遺傳性乳癌,國外大型研究找出了4種屬於高度罹癌風險的癌症易感基因(cancer susceptibility gene):TP53、BRCA1、BRCA2與PTEN等基因突變,目前研究較多的是BRCA1、BRCA2,皆為自體顯性遺傳,一旦此基因產生突變,其家族子代中所有成員有50%機會帶有此突變基因;如果女性同時有BRCA1和BRCA2突變,更有90%的機會得到乳癌。
一旦家人被診斷出早發性乳癌患者(35歲以下),張容蓉提醒,就得當心自己也可能屬於高風險族群,除了早一步接受基因檢測,評估採取預防措施之外,更要提早開始進行乳癌篩檢,以利及早發現腫瘤,早期治療。
照片來源: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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