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偕兒醫兒少保護研討會,醫師提醒尊重並了解孩子的意見。(照/馬偕醫院提供)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可不可以不要再救我了!」很難相信,這樣一句話竟出自年僅10歲的小小孩童口中,原來這名先天性腎臟萎縮的孩子,經過長期治療,已合併多重併發症時,只好在查房醫師的耳邊小聲說出自己的心聲,但愛子心切的媽媽仍堅定要求醫師全力救到底,最後孩子便在插管、全身出血之下急救30分鐘後仍不治。
馬偕兒童醫院今(20)日舉行「兒少自主與兒少保護研討會」,醫師便分享了上述的實際案例,凸顯了究竟是「親權」?還是「侵權」?是否尊重兒童表意權議題的重要性。
相反的,醫師們臨床也遇過,明明有些新生兒的疾病以現今的醫療水準已經可以治療,但家長卻明確表達「不要再做了,你把人救回來,照顧的是我啊」的狀況,讓醫護面臨兩難與無奈。
馬偕兒童醫院醫務部主任邱南昌表示,比較大的孩子在面臨治療時,常有自己的想法與意見,一旦與父母不同時,乍看之下似乎是治療上的困難或障礙,但其實並不是壞事,畢竟有些孩子經歷長久的病痛,對自己的病況甚至比家長有更深刻的瞭解。
具有醫師與律師雙重身分的馬偕兒童醫院兼任主治醫師張濱璿則認為,表意權的未落實,致使目前兒童醫療決定遭遇困難,就醫療面而言,不論治療與不治療都是一種「決定」,目前法規均未能要求父母對子女的醫療決定應優先考量「最佳利益」;甚至在目前下修成年法定年齡的呼聲中,較成熟的未成年人對其本身醫療的意見,也未能給予採納的法定地位,醫療人員常迫於父母的要求,選擇了與孩子意見相反或較為痛苦的處置。
張濱璿建議,在做任何關於孩子的決定時,當個案具有決定能力時,應探詢其是否能瞭解所面臨的情況及決定的理由,父母此時應退讓為輔助的角色,確保該決定不違背最佳利益;而面對的是不具有決力能力的孩子時,父母應以孩子的最佳利益為基石,以病童最佳生活品質及幫助為考量做出決定。
一旦有親權濫用的情況,張濱璿強調,社會應該要有如同類似家事案件的相關機制,醫療人員應有權利對病童做出最專業且符合最佳利益的選擇,才是保護兒童醫療最佳的呈現。
照片來源:馬偕醫院提供
更多匯流新聞網報導:
少你不行!天冷、忙過年全台血庫「渴」到難撐5天 喊缺2.7萬袋血
花花班表、拿嘸加班費… 避免「血汗護理」衛福部首開互動網站可報案
【匯流筆陣】
CNEWS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mail protected],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份簡介。
CNEWS匯流新聞網:https://cnews.com.tw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