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等檢驗就「偷賣」! 15噸戴奧辛超標大閘蟹恐流市面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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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等檢驗就「偷賣」! 15噸戴奧辛超標大閘蟹恐流市面
沒等檢驗就「偷賣」! 15噸戴奧辛超標大閘蟹恐流市面

▲食藥署檢驗發現有3批中國大陸進口大閘蟹戴奧辛超標,業者卻「偷跑」。(照/食藥署提供)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大閘蟹檢出戴奧辛,卻有業者偷跑流入市面!食藥署今(24)日公布今年已完成查驗24批進口大閘蟹,其中21批經查驗合格放行,但有3批檢驗結果超出「食品含戴奧辛及戴奧辛類多氯聯苯處理規範」限量標準,業者卻違反具結先行放行規定,在尚未取得產品輸入許可前「偷賣」,全案已由基隆地方檢察署偵辦中。

食藥署針對進口的大閘蟹進行檢驗需時,為了保鮮,不少業者都會簽訂具結先行放行,先進貨,待檢驗過關取得產品輸入許可後,才會移動、啟用或販賣。

但食藥署這次檢驗發現,由「喬艾舶國際企業有限公司」進口的2批(4625公斤和4029公斤)以及「侑豐企業有限公司」進口的1批(6300公斤)中國大陸大閘蟹,戴奧辛超過國內限量,總重逼近15公噸。國內戴奧辛 (WHO-PCDD/F-TEQ)限量3.5皮克/克濕重,這3批大閘蟹分別檢出數值達25.1、23、8.4;戴奧辛與戴奧辛類多氯聯苯含量總和(WHO-PCDD/F-PCB-TEQ)限量6.5皮克/克濕重,違規3批也分別被檢出達27、25、10.6。

食藥署說,檢驗結果出爐後,查獲業者竟違反具結先行放行規定,在尚未取得產品輸入許可前,就擅自移動、啟用或販賣,全案目前已由基隆地方檢察署偵辦中,食藥署也將配合海巡署及基隆地方檢察署調查。

食藥署強調,食品檢出戴奧辛不符限量標準者,依違反食安法,可處6萬至2億元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另依同法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情節輕微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800萬元以下罰金。

國內目前針對中國大陸大閘蟹的輸入採逐批查驗,除書面審查外,尚須經臨場查核及檢驗等步驟,自中國進口大閘蟹,必須來自認可的31家合格中國大閘蟹養殖場,並檢附其出具的「動物衛生證書」,邊境查驗檢驗項目包含65項動物用藥及重金屬等項目,去年10月起,更增加「戴奧辛與戴奧辛類多氯聯苯」檢驗項目。

經邊境檢驗結果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將依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第24條規定,要求業者退運或銷毀,另針對不合格產品來源場之輸台大閘蟹,必要時不排除採取暫停受理食品輸入查驗申請措施,並依據食安法第52條規定,將相關產品資訊公布於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

照片來源:食藥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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