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照/翻攝自Pixabay)。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橄欖油一向被認為是較健康的油品,即使是萃取後的油渣也有業者申請製成膳食補充品上市。食藥署最新預告訂定「食品原料『油橄欖果實渣萃取物(含羥基酪醇)』之使用限制及其標示」草案,不但針對抗氧化成分的羥基酪醇含量範圍進行規範,更首創須加註「孕婦及嬰幼兒不宜食用」警語。
食藥署預告訂定的這項「食品原料『油橄欖果實渣萃取物(含羥基酪醇)』之使用限制及其標示」草案,預計在為期60天的預告評論期後,最快明年初可以上路。
食藥署組長潘志寬接受媒體詢問時表示,橄欖油萃取之後剩餘的油渣,目前在美國、紐西蘭以及澳洲等國家,都有業者拿來製成膳食補充品,國內近期也有業者提出申請,因此食藥署進一步訂定規範。
食藥署強調,新制內容包含訂定「油橄欖果實渣萃取物(含羥基酪醇)」作為食品原料使用時應符合的相關規定,其中,羥基酪醇(Hydroxytyrosol)含量設限為15至40%,每日使用量以羥基酪醇計為20毫克以下。
值得注意的是,專家檢視動物實驗報告發現,攝取高劑量的橄欖油渣膳食補充品恐導致動物胚胎體重偏輕,儘管並非毒性因素,食藥署仍要求這類產品在包裝上顯著加註標示「孕婦及嬰幼兒不宜食用」的警語。
食藥署指出,新規定正式施行後,如經查獲食品使用的原料不符合規定者,違者得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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