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影】《CNEWS匯流新聞網》聲明:捍衛消費者權益 絕不屈服信義房屋財團壓力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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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影】《CNEWS匯流新聞網》聲明:捍衛消費者權益 絕不屈服信義房屋財團壓力
【有影】《CNEWS匯流新聞網》聲明:捍衛消費者權益 絕不屈服信義房屋財團壓力

【有影】《CNEWS匯流新聞網》聲明:捍衛消費者權益 絕不屈服信義房屋財團壓力 5

針對信義房屋6日發布新聞稿指稱網媒發布不實新聞,將追究法律責任,《CNEWS匯流新聞網》聲明如下

一、本刊所有關於信義房屋購屋糾紛的投訴報導,皆經實際採訪,並向信義房屋求證,至少都給予一到三天時間讓信義房屋回應,有做到平衡報導,且每一件都是攸關民眾購屋權益,可受公評。

二、信義房屋所稱本刊敗訴新聞,事實是,信義房屋連續控告匯流新聞網及總編輯涉嫌不實報導的8件官司,其中7件都經法院判決信義房屋敗訴,且報導內容幾乎都是信義房屋從業人員在職期間的購屋糾紛。

三、然所謂本刊曾經敗訴案件,即標題為「信義房屋前員工任職期間買斷賺差價還做假合約向銀行超額詐貸遭判刑」,乃本刊根據新北地院刑事判決書所載犯罪事實內容之報導,信義房屋第一審全部敗訴,而第二審法院除駁回信義房屋部分上訴外,另改要求本刊刊登一日啟事,即依據新北地院刑事更正裁定,澄清信義房屋前員工不法行為遭判刑事件尚非在「任職期間」所為。但該二審判決仍可上訴,本刊將上訴。惟無論如何,上述信義房屋前員工不法行為判刑事件乃法院刑事判決確定事實,絕非本刊所虛構偽造之假新聞,更遑論何來「假新聞慣犯」可言。

四、本刊引述法院刑事判決書內容文字所作報導,豈料法院判決書本身有錯誤,本刊基於對法院裁判文書的確信,當時確實不知判決書事實內容也會有錯誤,亦不料刑事判決書事實內容之後竟尚有更正裁定(而非以判決改判)之舉,以致根據原判決書內容而將信義房屋前員工非任職期間寫成任職期間,在發現錯誤的第一時間就予以更正,並即下架新聞,後續也將平台新聞全部下架。此案雖因法院錯誤文書在先,但本刊未注意及法院後續更正裁定確有疏失,故在二審法院判決前本刊即已自行在官網刊登聲明,以示媒體高度自律與負責態度,相關連結在此https://ppt.cc/fBHzOx

五、有關本刊5日報導消費者投訴信義房屋「消費者控 售屋半年又被轉售 價差高達 49% 信義房屋回應了:有整修新裝潢及補登陽台等」一文,信義房屋認為本刊報導不實,本刊甚感遺憾。此篇報導,本刊秉持專業獨立媒體職責,客觀報導消費者投訴之事件與其說法,經查證核對相關資料後,並向信義房屋求證,且完整刊登信義房屋所為說明回應全文。本刊對此新聞事件,顯已做出客觀平衡報導,善盡媒體人提供大眾知悉新聞權與保障相關人員名譽權,至於該事件孰是孰非,本刊並非司法機關,無權審判亦未作評斷。

六、信義房屋是國內最大型房仲上市公司,篳路藍縷絕非等閒,因此也深受無數消費者信任放手委託。然而信義房屋在面對消費者老舊房屋陽台坪數未補登的事件時,只是拿出消費者的簽名和截圖表示交易服務過程一切合法,並振振有詞地表示新買方有去補登陽台坪數所以會出現二次出售價差,卻何以不思考在發現消費者委託案件中有未補登陽台坪數時,就能積極協助辦理完成補登後再予出售,以維護消費者的應有利益,如是,則何來本件消費者事後輾轉反側憤悔難平?尤以開口閉口就是要提告報導消費者投訴的媒體,難道這就是一個強調CSR和ESG的大企業應該有的作為?

七、此案疑點不只是陽台補登,但在第一次詢問信義房屋之後,本刊決定先不討論為何信義房屋房仲在成交前都沒有提示消費者若未補登會造成損失和其他疑點,只針對「半年內兩次買賣價差49%」請信義房屋說明,綜觀信義房屋的回應,信義房屋確實知道買方就是設計公司,買去裝潢後再加價賣出。這是否又可能讓人心生質疑,身為上市房仲公司的信義房屋,在一般人所認知的投資客炒房手段中,即法人(非自用)+短期買賣+高價差,扮演什麼角色?是否有善盡社會公益責任抑制炒作房價呢?信義房屋針對本刊查詢消費者提出之心中質疑時,竟然揚言恫嚇只要刊登就將提告本刊、本刊總編輯將會去關等語,赤裸裸展露其挾龐大資本,壓制媒體客觀獨立報導空間的霸權心態。難道,台灣社會民主化、自由化、媒體多元化的道路至今,已經走上升斗小民難以公開找媒體發聲、媒體則需淪為陪襯財團粉飾一言堂的不歸路?

八、更有甚者,信義房屋舉例表示幫屋主多賣了一坪2萬,但其舉出的案件赫然也是3個月內買賣2次、價差近4成,完全符合「短期買賣、高價差」的投資客炒房手法!炒房或許並不犯法,賺到錢的人都應該感謝信義房屋,但對於第一手的賣方而言,信任換來失望,情何以堪?是的,信義房屋可能並不違法,但有沒有違背消費者的信任和期望呢?引用本刊年輕記者觀點,「這是良心的問題」。

九、在此之前,本刊多次被信義房屋控告,均經法院判決本刊勝訴的諸多案件,本刊均本於深信信義房屋能深切體會各審法院判決的苦心教誨,與諸多消費者對其尚存不多的期許,故而本刊之前並未就訴訟結果作出報導,希望能為信義房屋保留多次敗訴後的殘存臉面。不料信義房屋竟變本加厲,在各大媒體散布本刊為「假新聞慣犯」之不實報導,已嚴重損及本刊名譽。本刊將一一整理出法院判決,做成系列報導,提醒廣大消費者:在人生購屋的旅程中,一定要貨比三家、一定要小人之心,凡事都要錄音錄影留證據,不要只相信乖寶寶和好學生形象,即使是品牌房仲都有人留下遺憾,千萬不要成為下一個投訴無門、欲哭無淚的受害者。

十、各位可以先看老奶奶驚魂記,連結在此【有影】信義房屋遭控低報實價登錄行情騙降價 83歲老奶奶賣屋驚魂記

本案信義房屋控告本刊5次皆輸,就去告眼睛看不清楚且不良於行的老奶奶,目的無非是讓本刊新聞下架。信義房屋甚至讓對老奶奶咆哮的被投訴業務員到法院當證人,請問這個證人可信度有多少?請全民一起關注上市公司控告八十幾歲老奶奶案件的後續發展。

十一、東森新聞雲6日發布「假新聞慣犯!匯流新聞網上月才敗訴再度報導信義房屋不實新聞」,作者掛名為「圖文信義房屋提供」,這已經是東森新聞雲第三次未跟本刊求證、未作平衡報導、且將本刊總編輯名字放入新聞中,完全無視信義房屋控告本刊投訴報導、信義房屋多次敗訴的事實,也未將究竟是哪一則新聞有爭議放在文中以供社會公評;身為台灣重要媒體,如此草率粗暴的做法,對比本刊每次皆給信義房屋至少24小時以上回應時間,誰才是假新聞慣犯,不言可喻。

十二、今日新聞NOWnews6日中午12點01分以電子郵件詢問本刊如何回應信義房屋指控,隨即在12點11分發出信義房屋單方面說詞的新聞,虛晃一招未作平衡報導,未善盡媒體求證責任,作法相當不可取。其他包括中時電子報、今週刊、風傳媒、鏡週刊..等媒體皆直接採用信義房屋及其公關公司發出之一面倒素材,未向本刊做任何查證。

十三、本刊曾報導過的信義房屋消費糾紛如下,請各界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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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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