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何豪毅/台北報導
「段宜康曲棍球案」經監院對檢察官陳隆翔提出二度彈劾,引發外界對司法程序「一事不再理」爭議,檢察官刻正串連要維護司法獨立審判權。提案監委高涌誠今(13)日公開強硬回擊,強調非「一案兩查」,並嗆:「我希望法院程序不受理,我才有提釋憲的機會!」
「這個不能稱之為二度彈劾啦,我認為這叫『補正彈劾程序』!」高涌誠今在監院記者會上,回應多日來外界對他將「段宜康曲棍球案」檢察官陳隆翔再提彈劾案做出解釋,他強調,全案是依《監察法》移送本案,交司法院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高涌誠強調,本案是依司法院職務法庭108年懲字第2號判決,判決文指「無論是依法調文義解釋、監察法立法體例規範及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3項規定意旨,監察法第8條第1項後段規定,監察院就已提出彈劾之同一案件如發現新事證者,應踐行同條項前段規定之彈劾程序,始得移懲戒機關併案審理」。
他指出,本案是為釐清司法權與監察權之間的份際,「對於要不要彈劾陳隆翔檢察官,坦白說我已經不太在乎了」,記者追問在此過程中段宜康是否曾找他談論此事?或是透過其他人傳話來給高涌誠?對這兩個問題,高涌誠都堅決回答:「沒有」。
高涌誠說,他認為補正彈劾程序,與陳隆翔檢察官「關係已經不大了」,更何況是跟段宜康有何關係。高涌誠強調,此事是監察院與懲戒法院的法理之爭,他是經過所有法律程序,所得到的結果,就是要我們(監院)再提彈劾,「你要是問我個人,我很希望它(指法院)做不受理判決啦,可以讓我有釋憲的機會啦!」
照片來源:何豪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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