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靖芸律師專欄】丈夫不願行房,我能以此為由合法外遇嗎?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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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靖芸律師專欄】丈夫不願行房,我能以此為由合法外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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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靖芸律師專欄】丈夫不願行房,我能以此為由合法外遇嗎?

黃靖芸/律師

有位女網友上網發文求助,她表示自己跟丈夫結婚多年,並且也有個孩子,然而丈夫卻在孩子出生後開始跟她分房睡,兩人便開始了無性生活,時間一過就是七年,期間她甚至還有嘗試過穿上性感睡衣來吸引丈夫注意力,然而丈夫卻也選擇躲開在一旁滑手機,這讓她非常困擾,畢竟每個人都會有慾望,然而係在的生活狀態讓她感到不知所措,儘管有慾望,丈夫卻始終躲著自己,而自己也不能隨便有出軌行為,這樣的情況讓她不得已發文詢問建議。

有網友懷疑丈夫可能是有外遇,也有人表示丈夫可能喜歡的是男生所以才拒絕她,甚至有人暗示女網友能夠忍耐沒有做出出軌行為真的非常能忍,不過對於這樣的情況,律師會建議兩人一定要先試著進行溝通,丈夫可能有著什麼難言之隱或是其理由導致他長期沒有與妻子行房,假如兩人單獨溝通無果,不妨可以找專業的諮商師協助,如果擔心有問題不希望給陌生人聽到的,也能夠找信任的親友在一旁協助溝通。

萬一這位女網友在調查後真的如同其他網友所說,丈夫真的有外遇行為,那界先不要太過於激動,還是得先冷靜下來進行蒐證及調查,不要因為急於一時而失去蒐證良機,甚至是因為做出違法的蒐證行為讓自己挨告,假如丈夫真的外遇了,就能透過其平時的對話紀錄、蒐集丈夫與外遇對象親密互動的影片及照片等等來進行提告求償,千萬不要在還沒搞清楚狀況前就衝動行事。

另外,女網友以及網友們的回應還有提到很重要的一點,那就是這位女網友雖然長達七年都處於無性生活,但她仍舊沒有出軌行為,而這樣的做法絕對是正確的,可能有人會想說,會選擇出軌只是因為丈夫不願意行房,自己只是單純去滿足自身慾望又有何錯誤呢?實際上,只要是有婚姻關係的人,都還是要去遵守夫妻互信的原則,如果對方真的難以溝通,自己也無法忍受這樣的無性生活,就可以向法院訴請離婚,讓彼此結束這段痛苦的婚姻生活;假如在婚姻當中為了滿足自身慾望而選擇出軌,就算是因為丈夫長期不願意行房導致,丈夫仍舊可以以此為由來提告侵害配偶權並向妻子及其出軌對象求償,這樣一來,對於雙方來說又是更加深矛盾及衝突。

因此,若是真的遇到這樣的問題,首先就是要先溝通,溝通無果再來進行調查,如果最後真的無力回天,不妨考慮兩人分開,讓彼此都好過一點,能夠去過著各自想要的生活,才不會導致這樣難熬的婚姻狀態持續折磨彼此。

新聞照來源:CNEWS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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