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靖芸/律師
收養的孩子對養父母遺產會有繼承權嗎?有位資深的男星在上節目時透漏自己小時候就被過繼給舅舅,而舅舅也就成了他的養父,他的養父是一個知名的歌星,但讓他沒有想到的是他的養父竟然在過世後,意外留下了數目極為可觀的遺產給他,他直到國稅局通知才知道有這件事情,甚至還需要請律師協助處理才完成遺產的繼承程序,然而讓他更料想不到的是,一堆平時沒有往來的親戚突然出現,詢問遺產究竟有多少,是否自己也有一份,不過他也很直接地告訴親戚們只有自己可以繼承,打消親戚們想分一杯羹的念頭。
其實那些親戚會想貪心的詢問自己是否也能繼承遺產的其中一個原因不外乎就是養父母與養子女間是否有繼承遺產的權利,實際上養子與養父母確實是有遺產繼承權的,在民法第1077條就有明確提到,養子女與養父母間的親屬關係是與婚生子女相同的,因此養子母就如同是養父母的直系血親卑親屬,提到這個詞,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詳,直系血親卑親屬就是遺產繼承權人的第一順位,因此養子女自然就會對養父母的遺產有繼承權;此外,若是養父母本來就有自己親生的子女也是一樣,養子女與親生子女都會同是遺產繼承的第一順位,並不會因為親生或是養子女而有不同的繼承順位或是只有親生子女可以繼承這種不公平的情況出現,
同時,也會有不少人好奇說,假如養子女可以去繼承養父母的遺產,那麼養子女是不是也可以去繼承原生父母的遺產,同時繼承兩方父母的遺產呢?答案其實是不行的喔!因為在民法第1077條中同時也有提到,養子女與本生父母間的權利義務,會在收養關係存續時停止,簡單來說,只要是被收養了,你與本生父母間本來有的權利就會停止,對你來說你現在的父母就是只有養父母,而原生父母就與你沒有關係,繼承權也是如此,你只要是別人的養子女,在收養關係還在的期間,你就只能繼承養父母的遺產,而不能去繼承本生父母的遺產,因此,身為養子女基本上是沒有所謂可以繼承兩方父母遺產的權利,你的一切權利義務都是跟著養父母的喔!
當然,如果說養子女要去繼承雙方遺產還是有可能發生的,也就是在繼承養父的遺產後,依據民法第1080-1條的規定,在養父母過世後,養子女是可以向法院去聲請終止收養的,在這樣的情況下,你就會回歸原生父母,如此一來,就可以有原生父母遺產的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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