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靖芸專欄】小孩該給多少孝親費,不給的話可以嗎? - 匯流新聞網

VIEWPOINT

【黃靖芸專欄】小孩該給多少孝親費,不給的話可以嗎?
  • 字級
【黃靖芸專欄】小孩該給多少孝親費,不給的話可以嗎?

黃靖芸/律師

很多人在出社會工作後,因為自己開始有能力賺錢,所以會固定給父母孝親費,希望能回報父母,儘管沒辦法時常照顧父母,但希望藉由孝親費來減低父母的經濟壓力,也藉此盡到扶養父母的責任;不過對於孝親費該給多少似乎又沒有一定的標準,也有人認為孝親費基本上是不必要的,有時候甚至會覺得像是一種情緒勒索,而最近就有網友上網發文求助,好奇大家的孝親都是怎麼給的,金額應該給多少才算正常,而這樣的詢問引來不少人給出自己的想法。

除了給出自己會給父母的孝親費金額外,有不少人也覺得若是父母親強制要給孝親費,這樣的孝基本就不算是真正的孝,而是對於子女的勒索,因此認為子女本來就不需要給所謂的孝親費,儘管這樣的說法可能不完全錯誤,但子女與父母親間是有所謂的扶養義務存在,而對於如何盡到所謂的扶養義務又有不宜一的想法,不一定只有給予金錢才算是扶養。

民法第1114條 有規定親屬間互相扶養的義務,像是子女與父母之間就有這樣的義務,父母必須扶養子女,而子女在長大後也需要去扶養自己的父母親,此外,像是兄弟姊妹間、夫妻一方有與對方父母同居者也都互相負有扶養義務,這是民法上規定的義務,而非可以自由選擇或是放棄的;而如同前面所說的,有沒有盡到所謂的扶養義務其實不完全以有沒有給予金錢為限,假如今天孩子並未給予孝親費,而是手把手照顧著年邁的父母,這樣的方式其實也算是對於父母的一種扶養。

那假如子女沒有去照顧父母也不願給予每月固定的扶養費用,這樣父母可以怎麼做麼?畢竟子女扶養父母是其義務,因此身為子女就需要去盡到自己對父母的扶養義務,假如子女都不願去扶養父母,導致父母難以生活,父母是可以向法院提出請求扶養費的訴訟來向子女要扶養費。

當然,對於法院會裁定子女應該給予多少錢還是會考量個案,畢竟有些子女可能平常的薪水已經難以養活自己,更不用說如果還要給父母每個月的扶養費,這筆錢對他們來說可能會是壓垮生活的一個重擔,因此法院會針對子女的經濟狀況以及父母的生活情況來綜合考量,假如子女經濟能力充足,便會以正常的標準去裁定子女要給父母的扶養費用;此外,法院也會考量父母以前是否有妥善照顧子女,如果以前父母並未給子女良好的照顧,那麼法院也會針對這樣的情況去減輕或直接免除子女對父母的扶養義務,來達到對於雙方來說都最公平的情況。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黃靖芸專欄】配偶外遇又欠債,這些都能成為離婚事由!

【黃靖芸專欄】跟蹤小三到家裡,就算確認有外遇也違法!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


R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