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靖芸/律師
有名男子因為與外籍的配偶有爭執,情緒失控下就拿鐵鎚重擊妻子的頭部,造成她送醫不治,除了失控攻擊妻子外,他也持鐵鎚追著自己的兒子打,嚇的兒子跑進超商求助,而媒體報導有提到男子可能是因為患有憂鬱症,加上妻子向地下錢莊持續借錢,所以才會造成他壓力過大,無法負荷,便在爭吵後情緒失控做出這樣的憾事。
債務真的是大家最害怕的事情,而尤其今天積欠債務的是自己身邊最親密的人時,那個壓力一定會變得更大,因為不斷積欠債務可能會面臨到各種可怕的情況,像是長期的經濟壓力、債主上門討債等等的情形都會導致家庭失和,難以繼續維持正常的生活,這樣的生活長久下來勢必會對家人造成嚴重的精神傷害,而這同時也會對婚姻關係產生非常不良的影響,然而,當自己已經不斷勸阻,配偶卻依舊繼續欠債,毫無考慮家人的生活,那麼我有機會逃離這樣的生活嗎?
儘管配偶積欠債務這件事情並不是民法第1052條提到的離婚事由,不過這樣積欠債務導致家庭經濟崩潰,另一半也遭受身心打擊的情況其實仍然可以所謂「雙方有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來向法院訴請離婚。
欠債雖然是一個人做的,但是一旦結婚了,就會連帶去影響到配偶,不管是實際的生活或是精神上的壓力都是,這對於另一半來說,就算有再多的愛,可能都會因為你不思悔改,持續欠債而放棄這段婚姻,在無可奈何下選擇離開,因此律師要提醒大家,不管要做任何決定,都不能只考慮到自己,尤其是已經有婚姻有家庭的時候,你就更得要去思考自己做選擇的後果,假如你正在思考的問題是有疑慮的,其實可以跟另一半討論,而不是隱瞞對方自己任性做決定,最終導致的後果卻要無辜的配偶與你一起承擔,這對任何人來說都會是難以接受的。
而這樣的生活終究會將彼此的感情給消磨殆盡,另一半為了從這樣的恐怖生活解脫,或許只能做出離婚這個決定,才能避免自己及孩子繼續受到傷害,否則持續在這樣的壓力下,不只是會讓家庭失和,更可能會因為長期的精神壓力而造成自己及孩子都有精神及心理上的創傷,長期的壓力及精神傷害恐怕會比任何的暴力都還來的可怕,因此若真的遇到執迷不悟的另一半,律師還是會建議盡早結束這樣的婚姻,讓自己重新開始生活。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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