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琦/前中國國民黨發言人
媒體報導,針對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併同九合一選舉將於11月26日投票,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憂心,預估屆時將有「30萬名確診者」無法投票,明顯有違《憲法》規範。對此,行政院長蘇貞昌則說明,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這是為了「公共利益」,並非沒收投票,「只要能出門就能投票」云云。
據悉,王婉諭質詢時指出,確診者不能投票已違背《憲法》對於人民基本權利與義務的規範,且「《傳染病防治法》並非『天條』」,指揮中心無權逾越《憲法》沒收投票權,且此案攸關好不容易推動的十八歲公民權複決推動能否成功?建議蔡政府比照先前會考的方式進行調整。對此,蘇貞昌則回應,投票跟考試不同,實務上有其困難性。
對此,筆者真的要給衝衝衝一個良心建議,一來,基於「有政府會做事」的宣示,《傳染病防治法》與《憲法》第23條有關公共利益與避免緊急危害之間的「比例原則與競合」等問題,只要蘇揆願意,上述「技術性」的問題並不應成為阻礙。其二,正因已有韓國「示範性『試誤』」的投票運作可供參考,依中選會過往的專業能力,理論上即應能克服。
其三,暫不論韓國實施方式見仁見智的成敗論定,蘇揆所擔心「必須得準備另一組發票與開票的人」的擔憂,實務上來說,只要將相關由此所衍生出的加班費、伙食費等搞定,不讓上述人員變成「做功德」,相信絕大多數的夥伴仍會願意支持。遑論,就在30萬名確診者都能表態之後的「最新民意」,也才能讓台灣所有政黨有所檢討精進準據,不是嗎?
準此,期待蘇揆一席「只要能出門就可以投票」的官方說法,能夠落實貫徹為「頭家主人」與「主權在民」的民主、多元、法治精神,這樣才是真正的「民主與進步」啊。
照片來源:蘇貞昌臉書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