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威/電商專家
在網路還不興盛、大家習慣看電視的時代,當時所有的廣告,幾乎都是叫得出名字的明星所代言,不然就是剛出道的明星藉著廣告一砲而紅。
到了網路時代就不相同了,出現了各式各樣的「網紅」,透過即時動態雙向互動,更能激起消費者的參與慾望,一般可以分成下列幾種:
一、名人網紅:本身就具有藝人、作家或其他知名的身分,其權威性使消費者產生信任感,在提供專業指導的同時,能提高商品的附加價值,藉由本身人氣來提高商品的知名度、擔任商品代言人,進而開創收入來源。
二、遊戲直播型網紅:主要是藉由操作電玩遊戲的畫面,搭配對話與網友互動,介紹如何破關,或是哪裡有隱藏的武器或寶物。
三、直播互動型網紅:在直播平台與網友粉絲互動、聊天,「買單」的粉絲們可以購買不同金額的虛擬禮物,「打賞」直播主;直播主也會與平台或電商企業合作,推薦某個特定商品,結束檔期後再和業主拆帳。
四、知識型網紅:對於財經、股票、神秘學、國際局勢等各種不同的領域「術業有專攻」,以自己獨特的想法創作為內容,與其他公司合作,在經營的頻道內搭配置入性行銷。
五、原創內容型網紅:以個人旅遊、美食為主的內容,相關產業的公司在網紅擁有一定人氣後與其合作,吸引消費者購買商品。
六、電商型網紅:在直播平台透過對商品的試用和經驗分享,為消費者提供完整的展示,促進購買行為的產生。他們擁有完整的專業背景和營運經驗,但顏值或表達能力可能略為不足,無法短期內積攢大量粉絲。
網紅的帶貨能力,是指在直播過程中銷售商品的成交量及成交金額。帶貨能力愈強,商業價值就愈高。在直播帶貨的產業中,行銷的有效性取決於吸引力、專業性及可信賴度,要如何贏得粉絲信任,則需要有值得信賴、權威/專家、吸引力、值得敬重等特質。但許多廠商選擇名人,則是因為其個人特質具有以下幾個因素:
一、知名度:
知名人士作為公眾形象,有一定的公信力,包括個人名氣,以及消費者對其知曉及熟悉的程度。愈有知名度的人士,消費者對其代言商品的信任度愈高,意見領袖推薦的商品資訊更加可信,可以降低自己購買商品的不確定性。畢竟社經地位高的人,對自己的言論也會更加負責。
二、吸引力:
無論是外表吸引力,或是社交吸引力,名人一般能讓消費者對於商品產生肯定的信念、對品牌形象產生正面的影響,建立對代言商品的資訊連結及好感程度。
三、專業可信性:
透過名人嚴格選品、熟悉各種物品的性能和適用風格的形象,也會讓消費者更能夠接受名人的推薦,並對其代言的商品產生信任感。
當然,由於是名人代言,許多消費者也會產生依戀感(Attachment Feeling),不僅是情感而已,也反映消費者對品牌的個人認知、思想,對品牌的記憶。所以只要找對名人帶貨,商品自然不用擔心銷量。
照片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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