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併購案】因投保中心是財團法人違法? 台數科:牽涉新舊法律並存問題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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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併購案】因投保中心是財團法人違法? 台數科:牽涉新舊法律並存問題
【東森併購案】因投保中心是財團法人違法? 台數科:牽涉新舊法律並存問題

匯流新聞網記者藍立晴 / 綜合報導

上週四,行政院通過法務部擬具的《財團法人法》草案將送交立法院審議。11日,即有媒體刊載此事以及文化大學李復甸教授針對台數科併購東森電視一案提出意見,台數科對此回應,公司對此「至為關注」。

前監察委員李復甸教授11日投書《中國時報》指出,依據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規定,為保障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之權益,並促進證券及期貨市場健全發展,由證券及期貨市場相關機構捐助成立投資人保護中心。在目前政府的認知下,由於有政府捐助之成分,被認定為金管會之下的政府捐贈的財團法人。投資人保護中心為執行證券交易安全,保護基金對每家上市上櫃公司投資股數均不少於1000股。因此,投資人保護中心取得台灣數位光訊股票,成為股東,然而這卻觸犯了黨政軍條款。

台數科對此表示,由於該項財團法人草案內容涉及未來投保中心若持有媒體股票,與現行廣電法第五條之間關係「尚待討論」。台數科指出,由於牽涉到兩套法律新舊法並存問題,對於媒體產業管理規範是否可能產生衝突,「值得傳播產業業者與傳播學界先進共同關心」。

台數科表示,期待政府部門應對於相關法律修正時,能採取明確的方向與妥適之方式,以利傳播媒體業者遵循。

台數科經營團隊總裁簡森垣與執行長廖紫岑日前受NCC之邀釐清東森電視交易案相關爭議時親自到會說明。廖紫岑表示,對於節目精進方向,預計在五年內投資包括HD頻道與4K電視節目製作費用達新台幣6.1億。

此外,廖也指出,將加強自製內容,特別在本土電影與記錄片的產製與國際行銷,以凸顯台灣的特色與文化價值,並與東森電視同仁共同推動編輯室公約之簽訂,以維護新聞頻道獨立自主運作,共同創造足以使公司持續穩定營運的環境,台數科展現十足誠意的同時,也可從其詳細的規劃中看出有備而來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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