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者/退休教師
全國檢察長人事在爭議一週後終於底定,職司京畿要地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邦樑「不意外」的打包走人,從人事底定前的流言蜚語不難看出,檢察機關的異動標準已經從「專業」逐漸漂移到「聽話」,未來的檢察系統大概不是看證據辦案,而是聽上面說話。
檢察長任期屆滿進行異動本是再正常不過的事,這次人事案異常之處在於,法務部特別發出2次檢察官調動的聲明,就例行人事案來說,此舉算是破天荒,不但對檢察長人選的背景完整介紹,對於卸任檢察長也詳述調動原因,而林邦樑的調動則令人玩味。
去年公職人員選舉期間,競選新竹市長的高虹安可說是「官司纏身」,論文抄襲就不說了,接著又有助理費案,全部都是北檢偵辦,追殺之說不逕而走,甚至傳出高被約談移送之際,將高羈押到選後,使其不能宣誓就職的「高層意向」。不過,北檢僅諭知60萬元交保,似乎「太不聽話」。
相較於檢察總長邢泰釗在北檢檢察長任內,審時度勢的對特偵組已經簽結的「三中案」重啟調查,並在107年7月全案起訴,辦案的力度決定未來出路的高度,北檢的領航員有學習跟進的必要,以期提起精神、高歌猛進。
依照法務部的說明:原臺北地檢署檢察長林邦樑,任職將滿2年,循例配合調動,考量最高檢察署在邢總長帶領下,勇於任事,統領全國一二審檢察機關辦理掃黑、查賄、肅貪等重大案件,任重道遠,亟需具有豐富實務經驗及傑出領導能力者協助推動,並尊重其意願,故調任最高檢察署檢察官,其係司法官26期中首位調至最高檢察署者,期能襄助總長持續推動相關檢察業務。
由法務部提出的說明,不難看出為林邦樑覓得良師的苦心,相較於接任的檢察長鄭銘謙,在廉政署長任內偵辦宜蘭縣長林姿妙貪污案,順利在選前起訴,雖然最後林仍連任,但是「意思到了」,在符合倫理的前提下,順理成章的接掌北檢。
刑事訴訟法第2條明文規定「實施刑事訴訟程序之公務員,就該管案件,應於被告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這是司法獨立相當重要的價值,可貴的是「我心如秤」憑證據抗壓力,如果這個基本價值都不能持守,聽話成了升遷標準,就別再侈言司法改革欺騙人民了。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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