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凱爾/資訊主管
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將近三年,烏俄戰爭持續延燒,全球動盪紛亂,人民苦不堪言。在這混亂不安的世局,壞人、怪事又特別多。近日友人提起他有位遠房親戚,多年前借錢給朋友,但因全球股市大跌,損失慘重,於是想到這筆借出去為數不小的錢,就打電話給這位朋友。但是借款人卻說已經超過十五年,債務就自動消滅了!而且借款人還大言不慚說:「這麼多年你自己不來要回去,怪誰!」,任憑誰也氣不過,於是他就問借款人:為什麼可以不還?借款人卻說:「我是參考政府的法令啊!去年年底稅捐稽法修正將第28條,可歸責政府的退稅請求權規定,從原本沒有期限修正為15年,超過15年人民只能自認倒楣」。
古人常說「風行草偃」,政府當權者有德,民善國富,反之朝綱不振,社稷不安。2021年11月稅捐稽徵法第28條修正,立法院三讀通過;陳長文大律師表示,讀法律的人覺得悲哀。稅捐稽徵法修法從行政機關提案,會同法務部,經行政院審查後,送立法院審議;中間歷經各個法律部門,卻無一指出此案違背法理之處,僅有少數立委在協商過程提出質疑;府院聯手剝奪人民,這不是民主國家應有的行為啊!
稅捐稽徵法第28條修法案已嚴重侵害人民的財產權、平等權,遭到國內外專家學者嚴重的質疑,造成民怨沸騰,立法院財委會於2022年4月27日再度提出『審查稅捐稽徵法修正草案』,立委曾銘宗、李貴敏、高嘉瑜皆嚴正指出此法於理不合之處,財政部蘇建榮部長竟推法務部以大法官解釋說道「頻修法會欠缺法的安定性」,明明是財政部擬定的修正條文,蘇部長竟然裝儍裝無辜!審查當天立委曾銘宗提到:政府與人民資訊不對等,政府發現課錯稅就應退還,怎能有期限,當然要保護人民。筆者認為有權有為者亦若是,人民才是真正的主人,台灣才稱得上是人權立國。
國際兩公約於2009年國內法化,迄今施行超過12年,2022年四年一次邀請國際人權學者專家就我國落實兩公約各項權利進行審查,但台灣的人權真的進步了嗎?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中心、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等公民團體,則以人權迫害指標性案件太極門案為例,直指台灣政府官員的人權觀念仍過於薄弱。在此呼籲監察院院長暨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陳菊女士謹記並落實在兩公約審查會議開幕時的致詞:台灣歷經艱辛的民主化過程,在台灣要跟全世界一樣追求重視人權的時候,須讓台灣能夠有人權的保障,共同努力追求普世的人權的價值。執政者應本於職責讓台灣這塊土地人民享有自由權、財產權和真正的民主人權。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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