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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有罪不罰?禁止酷刑公約施行,刻不容緩!
【投書】有罪不罰?禁止酷刑公約施行,刻不容緩!

呂政懿 / 金融業高級主管

昨天6月26日聯合國「支持酷刑受害者國際日」《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其目的是要防止世界上繼續存在有酷刑或其他相似的行為。在台灣甫落幕的兩公約第三次國際審查會議,審查委員們對於刑求特別重視,更指出酷刑罪在國際法上是十分嚴重的罪刑,強烈建議政府將酷刑罪作為一項單獨的刑責;此外,審查委員們更指出,台灣的酷刑罪對於加害者沒有實質的懲罰,對於打擊酷刑卻「有罪不罰」的現象表達遺憾。

然而
在禁止酷刑日的前夕,酷刑嚴重侵蝕台灣民眾,法稅違法亂紀會讓台灣沈淪!今年3月21日,知名律師張靜遭台東地檢署檢察官違法搜索與偵訊,引起全台律師發聲力挺受迫害的張律師;前(2020)年9月19日,竹北黃姓志工媽媽在路旁安靜舉牌遭警察無故以現行犯逮捕;又延宕26年仍懸而未決,學者專家稱為法稅228之太極門假案,也是源於侯寬仁檢察官造假栽贓、違法起訴所致。

指標性案件法稅228為例:一、酷刑的加害人侯寬仁檢察官於26年前造假、構陷、抹黑,藉所謂宗教掃黑名義,以稅雙的方式剝奪人民自由權與財產權。2007年台灣最高法院判決確定無罪無稅,所有被告均已獲得國家冤獄賠償。監察院主動調查詳列侯寬仁涉有八大違法,移請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但法務部官官相護,至今尚未懲處侯寬仁、財政部國稅局自始未依職責查明所得性質,非法課稅。當年配合作偽證的務員史越生癌末自白,全由侯寬仁一手主導。三、2020行政執行署聯手違法強行拍賣修行預定地,違反公政公約第18條及第22號一般性意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不可拍賣的土地,公然搶奪並收歸國有;行政執行署及國稅局的酷刑,圖利自己的績效並分贓獎金。

台灣的政府官員、
部會首長都是很優秀的人才然而一味講究績效的呈現,但就如國際人權委員Virginia  Bonoan-dandan 所言,我們台灣官員不太了解世界人權宣言的真義,沒有人權觀念。筆者發現違法官員為達成績效,漠視人權、公然違法如侯寬仁辧案涉有八大違法,移請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法務部不但未懲處,還拔擢為廉政署副署長,今年再高升為法醫研究所所長!台灣政府對官員酷刑及具體違法,直至今日仍「有罪不罰」,完全違反國際人權兩公約和世界人權宣言;呼籲蔡英文政府兌現轉型正義的允諾,就如前立委許添財所言,平反此案是檢驗蔡政府轉型正義的起點!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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